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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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大容规)培训 TSG 21—2016 ;《大容规》与《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 ;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前 言 《大容规》制定的基本原则:;《大容规》制定的基本原则;注:七个规范指: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 R7004-2013;目录;目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总则;研讨题;释 义;特种设备目录 ;? 1.3 适用范围;释 义;? 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2)盛装第二组介质(注1-5)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 ? (3)超高压管式反应器。 ? 注1-5:压力容器介质分组见本规程附件A。 ? 1.4.2 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 ?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以下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1、3、4章的规定: ? (1)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 ? (2)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 (3)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 (4)蓄能器承压壳体。;研讨题;? 1.5不适用范围;释 义; 1.6 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1.6.2安全附件及仪表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 压力容器的仪表,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压力、温度、液位等测量仪表。 1.7 压力容器分类 根据危险程度,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划分为Ⅰ、Ⅱ、Ⅲ类(注1-6),压力容器分类方法见附件A。 注1-6:本规程划分的第Ⅰ、Ⅱ、Ⅲ类压力容器等同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品种),本规程中超高压容器划分为第Ⅲ类压力容器。;释 义;附件A;? A1.3.5特殊情况的分类 ? (1)坐标点位于图A-1或者图A-2的分类线上时,按照较高的类别划分?? ? (2)简单压力容器统一划分为第Ⅰ类压力容器。 ? A2.3简单压力容器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称为简单压力容器: ? (1)压力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 (2)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Q345R;;? (3)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 (4)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m3; ? (5)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或者等于1MPa·m3; ? (6)介质为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蒸汽或者上述气(汽)体的混和气体;允许介质中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并且不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 ? (7)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 (8)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压力容器。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灭火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在简单压力容器范围内。;1.8 与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关系 (1)本规程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压力容器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2)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应当同时符合本规程及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以下简称产品标准)的规定。 1.9 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特殊处理规定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压力容器,与本规程的要求不一致,或者本规程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单位应当准备有关设计、研究、试验的依据、数据、结果及其检验、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申报,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1.10 协调标准与引用标准(注1-7) 满足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标准称为本规程的协调标准。本规程的主要协调标准如下: ? (1)GB 150《压力容器》; ? (2)JB 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 (3)GB/T151《热交换器》; ? (4)GB 12337《钢制球形储罐》; ? (5)NB/T 47041《塔式容器》; ? (6)NB/T 47042《卧式容器》; ? (7)JB/T 4734《铝制焊接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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