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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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3 / NUMPAGES27 目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387240046 第一章 职工借款 PAGEREF _Toc387240046 \h 2 HYPERLINK \l _Toc387240047 第二章 职工(国内)差旅费报销 PAGEREF _Toc387240047 \h 4 HYPERLINK \l _Toc387240048 第三章 职工(国外)差旅费报销 PAGEREF _Toc387240048 \h 10 HYPERLINK \l _Toc387240049 第四章 公务活动接待 PAGEREF _Toc387240049 \h 13 HYPERLINK \l _Toc387240050 第五章 采购申请及报账流程 PAGEREF _Toc387240050 \h 15 HYPERLINK \l _Toc387240051 第六章 科研费用报销 PAGEREF _Toc387240051 \h 17 HYPERLINK \l _Toc387240052 第七章 创收管理办法 PAGEREF _Toc387240052 \h 22 HYPERLINK \l _Toc387240053 第八章 其他业务的报销流程 PAGEREF _Toc387240053 \h 25 职工借款 教职工借款,必须按要求填写《借据》,借款金额超过壹万元(含壹万元),需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职工借款应按照各分院系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财务会计签字、财务处长签字的顺序办理报销手续。 出差借款:应出示校领导批准公出文件,会计人员根据公出批准文件所示时间、地点按照《旅差费报销规定》测算所需费用,做到旅差费事前控制。 专项采购借款:应在《借款单》上注明合同编号;零星采购借款实行备用金制度,给予专业采购人员不超过2万元的采购周转金。 职工借款额度受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职工因采购发生的借款不得过高,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对公付款业务一律采取转账支票、电子信汇等银行对公结算。 其他借款:可以直接在《借款单》上注明借款事由,没有填写事由的,财务部不予办理借款手续。 职工借款单(样表) 第二章 职工(国内)差旅费报销 教职工出差报销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外出日程表及工作任务书》各分院系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财务会计签字、财务处长签字的顺序办理保险手续。保险金额超过壹万元(含壹万元),需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住宿标准 职务或职称 县级市 地级市 省会 特殊地区 校级领导及正高职称 240.00 280.00 300.00 320.00 专业学院、机关处室及副高职称 200.00 220.00 240.00 260.00 各单位主管及系主任 180.00 200.00 220.00 240.00 一般职员及普通教师 160.00 180.00 200.00 220.00 说明: 特殊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三亚、西藏、青海等城市。 除校级领导外,凡同性两人出差,住宿补助标准一律减按60%执行。 住宿未取得发票,一律按规定标准的50%给予补助。 参加会议、短期培训或学习的人员,由会议主办单位或接待方统一安排住宿的,须经校领导批准,住宿标准不得高于320元/天,高于320元/天的,超出部分自理。 伙食标准 出差地在河南省内郑州市区以外的,不分途中和住勤,补助每人30元/天。 出差地在河南省外的,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补助50元/天;前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三亚、青海、西藏等地出差的,按实际住宿天数,每人补助80元/天。 在郑州市区出差不能回校就餐者,补助误餐费每人15元/天。 教职工出差由接待单位或会议主办单位免费提供伙食费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但接待单位或会议主办单位只给出就餐标准而费用由出差人自理的,一律按本条第一、二、三款执行。 三、交通标准 除新郑市区外交通补助费标准为每人30元/天(包含市区公交、轻轨、地铁等交通工具)。 新郑市区的交通费补助为每人20元/天。 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发放交通补助费。 到外地参加会议的人员和在外地短期培训或学习的人员,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报销往返各一天的交通补助费。 除主管部门(比如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或与校方有密切合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迎接送往,经事先请示校领导批准后可以报销出租车费用。个人擅自搭乘出租车不予报销。凡享受出租车报销者,不再享受当天的交通补助。 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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