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第三编:涉外劳务管理.pptVIP

  1. 1、本文档共1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三编:涉外劳务管理 国家有关机关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服务活动的管理,管理的依据是有关涉外劳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涉外劳务的界定 劳动服务简称为劳务,泛指劳动力的所有者向需要该种劳动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活劳动。(劳务)劳动事务。 涉外劳务泛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务,在我国包括: 公民在境外劳动服务; 入境劳动服务: 境内的劳务输出; 外商投资企业就业。 从习惯意义上讲指我国公民在境外的劳动服务,简称出境劳务。 对外劳务合作与境外就业 符合规定的境内企业与境外允许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条件有组织地招、选、派我国公民到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动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商务部管理,出境劳务的组成部分。 境外就业指中国公民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在境外提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就业行为。 该说法是原劳动保障部在出境劳务中使用的概念,突出的是公民个人的活动。 中国涉外劳务的历史 中国涉外劳务的历史可以上溯到秦汉时期,在此后历朝历代中,不断有中国人移居海外谋生。 新中国成立后,涉外劳务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50年代初,数万名劳务人员赴苏联、蒙古支援经济建设;60、70年代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医护人员、农技人员和工人走向亚非拉进行无偿的或优惠的经济技术援助。 改革开放后的涉外劳务 涉外劳务的方式逐步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劳务人员档次也有很大提高 。 外派劳务年末在外人数上升。 截至2007年5月,我国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共有520家;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有480家左右(含部分双证机构)。 劳务输出规模与人口大国地位不相符 2004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年度报告》显示,我国年末在外的劳务人员接近54万人,同比增长17%。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外派劳务人员还有差距。据了解,菲律宾截至2001年底外派劳务人员流量达到86万多人,存量则达到近800万人。印度的海外劳务存量已超过2000万人,仅在中东地区就超过了300万人。2005年全球流动劳务将达3500万人,我国年末在外的劳务人员预计仅占2%左右 。 大学生赴海外就业成为可能 ?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劳动力的跨国流动日趋活跃。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解决就业问题主要立足国内,依靠发展本国经济扩大就业。但中国也应重视国际间的劳务合作,去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 在大学生就业难度愈来愈大的情形下,我国有的高校已经着手在国际劳务市场找出路。据中国江苏网报道,14位来自南京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近日顺利通过日本有关方面组织的计算机基础考试,将直接赴日本就业。此举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中国入世后,大学生就业市场也走向国际化,赴海外就业成为可能。 涉外劳务管理的界定:管理主体 根据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贸部(现商务部)“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劳动保障部“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审查和处理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该文件同时指出,“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在劳务出口管理和对台经贸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在下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时,再进一步明确”.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的第90项和第186项同时保留了劳动部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权、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权。即对外劳务合作活动由商务部管理,公民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由劳动保障部管理。2008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涉及出境劳务管理的“新三定”方案,将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统归商务部管理, 涉外劳务管理的界定:管理对象 公民出境的劳动服务:依据现有规定,这种劳动服务是指我国内地公民在边境以外的世界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从事的劳动服务。这种劳动服务有两种情形:一是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包括通过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技术和设备的出口输出劳务、海外投资带动的劳务输出等方式,使我国内地公民赴境外从事劳务。二是内地公民赴境外自谋职业。这种情形可以通过自己努力成就,也可以通过我国政府许可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实现。 管理对象(续一) 公民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企业形式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商业公司等。鉴于历史原因,港澳台在大陆投资的企业除有特别说明者外,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范畴。 外商投资企业是在中国注册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celkhn030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