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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轮换有序储存安全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广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中府办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从事市级储备粮油承代储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承储行为开展承储绩效评价第四条承储企业受委托使用市属粮库的应负责市属粮库的日常仓储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市属粮库仓储设施完好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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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细则
(征求公众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轮换有序、储存安全,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广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中府办〔2018〕60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从事市级储备粮油承(代)储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级储备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承储行为开展承储绩效评价。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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