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

南开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3页,其中可免费阅读1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南开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一申报工作本年度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自愿参加申报成果认定年度认定时限的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的月日申报必须提交申报表附件提交申请人会员证复印件提交证明成果已经公开的有效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专著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一份提交申报认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复印件或复制件字学校填写登记表附件要求市区汇总学校申报市级认定成果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注册会员总数的推荐市级突出成果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推荐市级认定成果总数的学校申报区级认定成果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注册会员总

PAGE PAGE 2 南开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报工作 1.本年度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自愿参加申报成果认定。 2. 2017年度认定时限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7年的3月31日 3.申报必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提交申请人会员证复印件;提交证明成果已经公开的有效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专著、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一份;提交申报认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复印件或复制件,2000字。 4.学校填写《登记表》附件2(要求市、区汇总) 5.学校申报市级认定成果: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注册会员总数的8%,推荐市级突出成果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推荐市级认定成果总

文档评论(0)

kunpengchaoyu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