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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食品安全法律责任.ppt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食品卫生刑事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食品卫生刑事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食品卫生民事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本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谢谢!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主要经营:网络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 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致力于数据挖掘,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 * * *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加药食品 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加药的食品 生产经营属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以外的食品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违反新资源食品管理 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违反索证管理规定 违法行为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没有索取合格证明的; 索取的证明不符合要求或货证不符的。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 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者或无有效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其原料的。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处罚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 销毁尚未售出和公告收回的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违法所得超过五万元的,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 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处罚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销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卫生许可证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罚款 中毒人数≤10人的,违法所得的一至五倍或一千元至三万元; 中毒11-30人的,违法所得的二至五倍或五千元至四万元; 中毒31-100人的,违法所得三至五倍或一万元至五万元; 中毒≥101或者死亡的,违法所得四至五倍或三万元至五万元。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无证生产经营食品 违法行为 未取得、伪造、无效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处罚 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违法所得一至五倍或五百元至三万元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范围) 违法行为 擅自扩大卫生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方式、范围的 擅自改变、改建、扩建的。 处罚 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违法所得一至五倍或五百元至三万元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违法行为 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 处罚 收缴卫生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违法所得一至三倍或五百元至一万元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婴幼儿主辅食品 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不符合卫生部制定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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