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洛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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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洛阳 评委会讲课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系统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洛阳评委会讲课答辩工作,根据省职改办通知要求,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13年度中学高级教师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讲课的内容从近两个学年(2011-2012、2012-2013学年)本人任教学段、学科课本中随机抽取。 备课教材由参评教师自备。如果近两个学年所教课为同一个年级,则需带两个不同年级教材(初中化学等单学年循环课程除外);如果所教课程为高中、教材分必修、选修的,则需带高中全部必修教材(选修教材不作为讲课内容)。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讲课答辩按照参加讲课答辩的同类人员总数的10%左右实行末位淘汰,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如参加面试的同类人员较少,淘汰人数不足1人的,根据各学科淘汰线进行综合平衡,面试最终成绩不高于各学科平均淘汰线的人员予以淘汰。 二、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13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市、县(市、区)职改部门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中小学教师。 三、讲课答辩时间 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4:00开始,具体时间以县(市、区)职改部门通知为准(可登录“洛阳职称网--市工作动态”栏目查询)。 四、讲课答辩地点 63978部队院内(王城大道陇海立交桥北第一个红绿灯向西约380米);乘车路线:市内可乘16路、27路、37路、83路、93路公交车到王城大道陇海铁路立交桥北站下车。 五、讲课答辩程序 面试人员集中后分学科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后开始讲课答辩。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7:00前在63978部队门口集合,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必须于当天13:00前在63978部队门口集合,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2、参加讲课答辩人员须携带讲课答辩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供办证使用),到达考点,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系统职改办务必于11月19日上午(周二)到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讲课答辩通知单,同时务必将讲课答辩通知单告知、送达至每位参评人员。 附件:《河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洛阳评委会讲课答辩须知》 2013年11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洛阳评委会讲课答辩须知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评人员先讲课后答辩。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讲课、答辩。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讲课、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性教材。 四、讲课答辩前,语文专业的参评人员先抽签确定考场,然后再与本考场面试人员一起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顺序,讲课答辩工作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考场。 五、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分别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应立即停止答题。 六、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七、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70分,答辩30分。所在面试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面试人员原始成绩。 九、因语文专业设置两个面试考场,为确保面试结果公平公正,语文专业面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最终成绩;其他专业面试考场的原始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十、讲课、答辩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离开考场。 十一、参评人员违犯应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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