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章财产保险合同
4.1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4.1.1保险合同的概念
• 《保险法》第10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
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
险标的的合同。
4.1.2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
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
金额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而
未载明其保险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是根据保险
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
4.1.2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 特定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特定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一种或某几种风险责任的
保险合同,该合同通常是以列举的方式进行;
综合风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责任免除” 以外的任
何危险造成的损害负承保责任的合同。
4.1.2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 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
式保险合同和预约保险合同
特定式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只对事先商定的具体保险标的
进行承保的保险合同
总括式保险合同是指只规定保险人可以承包某种类别的保
险标的,而对该类别保险标的不再分类的保险合同
流动式保险合同通常不规定保险金额,只规定保险人承担
的最高责任限额
预约保险合同又称开口式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
方预先约定保险责任范围的长期性协议
4.2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
内容
4.2.1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
• 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 财产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
人
• 财产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
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4.2.2财产保险合同的客体
• 财产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保
险利益,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
律上承认的利益。
4.2.3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
• 保险条款(保险单列明的反映保险合同内容
的文件)
基本条款
附加条款
法定条款
保证条款
协会条款
4.2.3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
• 财产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保险价值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鲜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的方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日期
4.3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
转让、无效和终止
4.3.1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
• 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
的一种书面文件;
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
书面文件;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
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一种书面文件;
暂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出立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
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凭证,又称临时保险单;
批单,又称背书,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
立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单内容的证明文件。
4.3.1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
• 财产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一般以投保人提交填
写好的投保单为要约,即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交要
求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
承诺:通常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经
核对、查勘及信用调查,确认一切符合承保条件
时,签章承保,即为承诺;
合同成立:财产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
与承诺,意见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成立。
4.3.2财产保险合同的变更
• 财产保险合同变更的定义与特点
• 定义:
财产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基
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
即订立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欲与某些情况的变
化而对其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 特点:
必须由投保人保险人协商而定
变更合同的内容表现为修改合同的条款
变更更合同的结果是产生新的权利和义务
4.3.2财产保险合同的变更
• 财产保险合同内容变更
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
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的表现标的种类的
变化、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