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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兰州大学医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相关说明 - 兰州大学医学院.docVIP

2.兰州大学医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相关说明 - 兰州大学医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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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兰州大学医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相关说明 本次编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形式上与全校大体保持统一,同时兼具医学特色,行文格式、内容、顺序、框架按照以下内容编制: 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命名。 二、专业简介 专业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所属学科、毕业后授予学位的类别、专业的历史沿革、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如师资队伍、实验实习平台和图书资料状况等,还要强调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特别是能反映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特征。 三、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是以所在学院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生源质量、教学条件等为基础,结合我校的办学目标和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所做出的清晰准确的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在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通过本科阶段的培养和训练,使本专业的毕业生在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 四、专业的基本培养要求 专业的基本培养要求是指对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专业素养方面的基本要求。 五、专业的学制、学分与学位 (一)学制 目前我校医学类专业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或4年。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具有学籍时间5年制最长不超过9年,4年制最长不超过8年,5年制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7年,4年制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 (二)学分 原则上,学分按照每18理论学时记1学分,每36实验(见习)学时记1学分,实习按照每1周记1学分。 (三)学位 根据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注明学位的类别。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六、专业主干课程、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 培养方案应列出本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应以HYPERLINK /view/2531558.html \t _blank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课程为依据)和国家级、省级及校级精品课程。 七、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从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及见习和实习三部分表述。教学方法要充分体现教与学两个方面,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实验教学要以培养学生素质、知识和技能为目标,着重训练学生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基础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教学体系的构建,尽可能列出各类实验的比例或权重;见习和实习要表述相应的教学方法,如见习可以采取模拟教学与床旁教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 CBL、PBL、TBL等教学手段,实习采用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等教学实践活动,强化临床实习教学,培养学生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八、考核方式 应明确课程考核方式,体现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围绕课程目的与要求,建立学生学业全过程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应包括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并加大形成性考核的权重,同时加强终结性评价对教学结果的评价手段。 九、创新创业教育 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以及开展的形式,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大致内容,如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的学分计算等。 十、课程体系结构与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体系结构以各专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的要求为主。学时学分分配指课程体系各环节的具体学分、学时分配情况以及各占总学时和总学分的比例,原则上各专业周学时不得超过26学时。具体见附件4。 十一、专业教学计划总体安排一览表 见附件5 十二、副修、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 部分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以满足复合型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对在攻读双学位、副修第二专业时未取得证书但经考核合格的课程,可以等学分置换为选修课程。在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课程等,可以等学分置换为相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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