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第八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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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 六、旅游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旅游合同的终止 1、概念:是指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合同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情形:《合同法》第91条规定7种合同终止情形: a.自行终止(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b.解除终止(合同解除); c.抵消终止(债务相互抵消); 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e.债权人免除债务; f.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g.法律规定或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义务:通知、协作、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等义务(如科研合作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 1.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1、概念: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情形:a.自然现象:地震、水涝、洪灾等;b.社会现象:政治骚乱、罢工等 3、后果: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有时间限制,即迟延履行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义务:a.通知义务; b.举证义务 (四)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 2.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无效免责条款的情形: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五)第三方原因造成违约的责任承担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除。 (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是指债务人的违法行为,既符合违约条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并发生冲突的现象。 当事人可以在两种责任中选择一种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思考 P58-应用四 任务二 明晰旅游法律关系中的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概述 (一)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旅游消费者是指通过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从而满足其旅游需求的人。 (二)旅游经营者 从狭义的角度讲,旅行社是提供旅游服务的经营者; 从广义的角度讲,提供旅游服务的经营者不仅仅是旅行社,还包括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相关旅游服务的经营者。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1.经营者应当依法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国家采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原则。 4.全社会有责任共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原则。 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知悉真情权,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案例讨论 退休工人赵某准备为读大学的儿子买一双真皮旅游鞋。来到一家百货商店的售鞋柜台前,仔细观看了很久,选中了一双标价125元的高帮白色旅游鞋,然后问服务员这是不是真皮的,此时服务员正忙着与另一服务员交谈,无暇顾及,要赵某自己看商品标签,赵某不识字,便再向服务员询问,服务员没好气地说:“什么真皮不真皮,要买就付钱。”赵某见问不出名堂,便私下猜测这鞋这么贵,应该是真皮的,便付钱买下。回家后,儿子一见便说这鞋不是真皮的,再找几个人看了鞋子,也都说不是真皮的。第二天赵某提着鞋子到百货商店去退货。商店服务员也承认这鞋不是真皮的,但认为该鞋明码标价,赵某自己挑选,而且货款两清,不同意退货,双方遂吵了起来。值班经理闻讯赶来,问明情况,也认为错在赵某,不同意退货。 案例1:某旅行社组团旅游,游客张某欲参加景区新推出的蹦极游乐项目。景区工作人员指着旁边的一块牌子告诉他说:“你看清后再作决定”。牌子上写着“蹦极高度危险,参加者慎行,如出现危险后果自负”。因游程中没安排此项目,导游也劝张某不要玩蹦极,但张某执意参加。结果,由于设备原因张某被摔成偏瘫。事后,张某找到旅行社和景区索赔,旅行社经理认为导游员已经尽到了警示义务,所以不应对此进行赔付。景区则认为张某在蹦极之前,景区工作人员已告知其警示牌上的内容,因此景区也不应承担责任。 问题:旅行社和景区对张某的摔伤事故是否有责任? 解析:导游员没有擅自增加旅游项目,而且知道蹦极有一定的危险,曾劝告张某不要参加,履行了导游员应尽的义务,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所以,旅行社对张某摔伤事故不承担责任。 《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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