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告人被控行贿获刑十二年二审采纳孙律师意见撤销原判决.docVIP

一审被告人被控行贿获刑十二年二审采纳孙律师意见撤销原判决.doc

  1. 1、本文档共6页,其中可免费阅读4页,需付费98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 PAGE 1   一审被告人被控行贿获刑十二年二审采纳孙律师意见撤销原判决   辩护词   (邵宪波行贿案二审)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亲属的委托,经上诉人本人同意,孙爱文、周荣律师担任邵宪波涉嫌行贿罪案的二审辩护人。辩护人认为,本案系正在发生的冤假错案,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不但未能排除非法证据,反而将非法证据确认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强行作出违法悖理的判决导致上诉人被错误的追究刑诉责任。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本案是人为按既定目的制造的错案   本案的交点在于某某公安人员2010年5月30日至6月1日被违规提出羁押场所审

文档评论(0)

wdjz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