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基础》教学辅导第04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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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创业啦啦队 ---创业法律常识全学会 第四章公司法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语源 (二)公司的概念 (三)公司的本质特征 1、相对于自然人而言,公司是一种团体或组织。 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3、公司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二、公司的历史沿革 (一)企业的概念、分类 (二)企业(公司)的沿革 1、古代企业的萌芽形式 2、企业法律制度的发展 (1)船舶共有。 (2)康枚达契约或组织。 (3)家族经营或家庭企业。 3、现代企业制度 三、公司的分类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五种类型。 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两者都是由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形式,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相对比较封闭,股份有限公司则比较开放,相对而言,由政府进行监管的力度也比较大。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若干法律问题 (一) 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 (四)一人公司的有关法律问题 (一) 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P81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1、 发起人发起 2、 拟定公司章程 3、 行政审批 4、 缴纳出资 5、 验资 6、 申请设立登记 7、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一) 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募股集资的封闭型;? ? 2、公司资本不等额性; 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 4、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 5、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 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 1.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问题 2.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对股权转让合同因实际履行而变更的认定 (三)一人公司的有关法律问题p83 一人公司概述 1.一人公司的产生 2.一人公司的概念和分类 3.一人公司的特征及其与独资企业的比较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法律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四)股份与股票 (五)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设立条件P85(09.1)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募股集资的公开性; 2、股东数额的广泛性; 3、股份的等额性; 4、股份可自由转让性; 5、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规定 发起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之间以书面相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缴纳出资认购股份。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所必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规定 募集设立的程序p86 1.发起人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 2.制定招股说明书。 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 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 6.取得验资证明。 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 8.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 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 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中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及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缺少任一条件出资者均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赠与取得和因公司合并而取得股东资格。 转让取得是最常见的一种继受取得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在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尚可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转让不得违反公司法禁止性规定,包括: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股份与股票 股份的特征与股权的性质 股份的种类 股票的概念及其特征 股票的种类 (四)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股份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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