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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执业医师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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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执业医师法》PPT课件.ppt

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七、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五节 医师考核和培训 一、考核机构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三、考核结果 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作为医师晋升相应技术职务的条件。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经考核仍不合格的,则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六节 医师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 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1)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 (2)不负责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规定使用麻醉、医疗用毒性精神和放射性药品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医师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4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侵犯医师人身自由或安全、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 6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卫生机构:警告 行政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民事责任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法行医的,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2003年1月6日,肖某被某医院初步诊断为胃内基底肌瘤,无其他病症。医院于3日后对肖某实施胃底肌瘤切除手术。术后医生告知肖某的家属:患者的脾脏已被切除。家属询问原因,主刀医师告知是因为胃底肌瘤与脾脏紧密粘连一起,分离手术十分困难,强行分离可能损伤脾门处的动静脉血管;切除脾脏比可能发生的大出血且危及患者生命的后果要轻得多,为了达到手术目的而不得已采取了切除措施。肖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在没有告知和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摘除了脾脏,导致肖某失去部分胃体和脾脏,并且手术后肖某身体免疫力明显降低,频发感冒、头痛,丧失了劳动能力。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三、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罪: 《刑法》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 2005年2月22日,村民刘某感到头痛脑热,叫来乡医高某为其看病。高某诊断刘某为上呼吸道感染,便在刘某家中为其输液治疗。输液到第三天时,高某为刘某插上输液针管,就回自己家吃饭去了。不料,当吊瓶内的药液输了大半时,刘某身子突然一阵抖动,口角不断流出口水。作为主治医生的高某很快被叫到了现场,而他又忘记了携带解药,急忙跑回家去取。眼见刘某病情急剧恶化,家人连忙将其抬上车欲送县城医院抢救,结果途中身亡。经山东省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非法行医罪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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