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康泉医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吨手性医药中间体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第二次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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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康泉医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朝阳康全医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朝阳康全医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项目总投资600万人民币。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3093.76m2,新建办公楼、厂房、仓库及相关公用工程等建筑面积7808.8 m2,购置反应釜、压滤机、离心机、检验检测等设备。年产110吨手性医药中间体。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 建设项目区域地表水为兴隆河,该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地表水各项指标均达相应标准要求。 (2)地下水环境 该项目评价区域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达相应标准要求。 (3)大气环境 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声环境 本项目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4a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通过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施工单位把施工噪声、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开发商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环保责任合同,施工单位负责场地环境管理,并接受了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无遗留环境问题存在。施工期间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未接到周边居民的环保投诉,未产生污染扰民纠纷,项目做到了达标排放。 (2)营运期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1.104/d,331.2t/a ,其中含溴废水外运出售,循环泵排水为清洁水,食堂含油废水首先经过隔油池处理,再汇集循环泵排水、实验室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消解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小凌河,本项目的废水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废水、危化品等出现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工程污染分析,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储存和产品生产过程中逸散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和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极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极小,食堂油烟经过油烟机净化后由楼顶排放,油烟烟气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中小型规模标准。 ● 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噪声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本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不会对区域噪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氯化钠,重结晶残渣,硫酸钙,生活垃圾,废酸,废有机溶剂,其中氯化钠,重结晶残渣,硫酸钙,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醋酸回收利用,废硫酸排入石灰池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质检过程中的废有机溶剂统一运至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 环境影响评价总论 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项目生产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并切实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条件下,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朝阳康全医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手性医药中间体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朝阳康全医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祝冠彬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军 联系电话E-mail:311292941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2-1号楼1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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