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 法律基础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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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02-113)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114-139)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40-231)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32-262)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263-276)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77-367)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368-381)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382-396) 第九章 渎职罪 (397-419)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420-451) 监狱法:调整监狱行刑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共七章78条。1994年12月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至今未修订,也未出台细则。 监狱法在刑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监狱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斗争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都是独立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逃跑 脱逃 2009年10月1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一起四名罪犯杀害一名监狱民警后集体逃脱案件。? 脱逃罪 罪犯 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逃脱司法机关羁押 监管场所 江苏赣榆官员死在检察院续:反贪副局长被判无期 刑讯逼供 司法工作人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肉刑或变相肉刑 立案处理有七中情形 虐待被监管人罪 监狱 拘留所 看守所 拘役所 劳教所等 对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 情节严重 立案处理六种情形 破坏监管秩序罪 情节严重四种情形 1、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它被监管人员的 关于罪犯的劳动死亡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陈扣柱诉我监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案由:2005年,原在我监服刑的罪犯陈扣柱和其父向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在服刑期间的劳动中发生工伤,导致残疾,请求判令彭城监狱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生活费等5万余元。 鉴定:监狱鉴定十级,陈扣柱申请鉴定为九级。 赔偿:监狱补偿1333元,本人要求赔偿5万余元。 结果:云龙区法院驳回诉讼 徐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1、监狱作出医疗鉴定的资格问题 ? 2、监狱作出医疗鉴定的能力问题? 3、鉴定书是否送达罪犯? 4、罪犯家属没无鉴定选择权? 处理中的问题: 5、罪犯死亡后的赔偿标准是否公正?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6、罪犯家属对死亡处理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不明。 国家赔偿还是民事赔偿?是伤害还是工伤? 国家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赔偿法》修改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四十二条。 4、目的性:法律是人制定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我国各个法律(文本)开篇都讲“根据什么什么制定本法”,这就是它的立法目的。如《合同法》第1条说“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不用说了,看名称就知道。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如《消法》第49条规定了经营者如有欺诈,按双倍赔偿,这主要是针对伪劣假冒(产品)的。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则不适用,质量不合格,我们可用质量瑕疵担保去对付、去解决。两个法律有不同目的,我们要运用它,一定要从各自的立法目的出发,否则就将法律的目的体系搞乱了,悖离了立法目的。 例:南京一个女大学生在超市购物完后,超市说她偷了东西,搜了她的身,过后女大学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审判决25万,而二审判决却只判了2万,这两个判决引起了很大争议,到底是一审判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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