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权利而斗争(演讲稿)_耶林.docx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 MERGEFORMAT1 我尊贵的先生们! 当我翻开我的具有评论性的报告时,我不能抑制有些拘谨的心情,然而,我作好了准备,这个演讲将遭到一些先生们的怀疑和取笑;假如我选择了一个我熟悉的、数年以来在研究的主题时,我似乎有十分充足的理由发表这个演讲;且事实上,如果我在此时此刻仍可以挑选,即从学术汇纂中,从罗马法史或从相关领域中选择一个主题,我仍愿意从中选一个。然而,我的先生们,我一直在思考从一个另外的立场来选择主题,我打算,考虑到有愧于您们,选择一个据我所知至今既无他人研究的、我本人也未探讨的主题,同时,这是一个听凭您们之中任何人评判的主题,一个我想说超出法学边界的主题,对此,一个外行同样有权像法律者一样做出评判。 我把这个主题称为为权利而斗争,且我也许在洋洋得意的状态中,去定下一个主题,对它的内容,您们可能完全没有什么想法。 我们通常占主流的观念,惯于把法权的概念与和平的、安宁的、秩序的观念相连,且这一观念,在一种立场看来,是完全合理的;像财产(作为享受的工具)观念一样,它同样是合理的,同样是真实的。然而,另一种立场与之相对。在财产权上,享受的另一面是劳作,在法权上,和平和安宁的另一面是斗争。根据生活地位的不同,甚至我想说,根据历史时代的不同,在这两个概念上,显得一会儿偏向一种立场,一会儿偏向另一种立场。 对于不费吹灰之力而获得其财产的富足的继承人而言,财产权不是劳作,之于他,财产权是享受;然而,对于成天想着获取的艰辛的劳动者,财产权是劳动。 在法权的概念上也是如此。之于不知法权的奔忙的、幸运地保持着不受奔忙之苦的外行人,法权可能一直是和平,秩序;您们,我的先生们,在实践上有经验的法律者,你们知晓另外一面,您们知道法权同时是一场斗争,您们乐意在这场斗争中助一臂之力。 因此,在这两种立场中,正好一种是指,法权主要是安宁、秩序和和平,我们的罗马法学主要在这方面获得影响。当一个年轻人离开罗马法的课堂走进实践生活时,他充满了下述观念:法如同语言一般,从民族情感中演进(如萨维尼所介绍的那样);这种法的完整观念为自己开辟道路,即习惯法;这因此是那种法律信念的力量,这种力量在此得到证明。然而,这些信念必须艰难地斗争,这种斗争在语言同样在艺术的发展中完全不存在,在萨维尼的观念中这无足轻重。整个斗争重现于制定法效力的理论中。制定法的效力是组织者才智的产物;然而,制定法的诞生伴随着巨大的艰难困苦,在巨大的痛苦中,在不断地与和平的利益作斗争中发生,对此,在我们的理论中丝毫未提及。 然而,我的先生们,正好在当代,我们需要哪怕瞥一眼我们生活的世界,以便看到法如何是一场不停歇的斗争。 每一个出现的真理,不仅仅必须与谬误,还应与各种利益作斗争;每一个真理立即遭遇到无数的特殊利益,每一个法的改变(当然我不是指不重要的法律规范的改变),同样要求一场针对既存利益的斗争。因为既有法即刻与无数利益结盟,既有法律规范与现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现在一个新的法律规范出现时,这不仅关涉到真理,还同时涉及新的法律规范反对既存利益的斗争。因此人们可以说:一切法律规范把道路铺在被践踏的利益之上,利益必定被牺牲掉,以便新的法律规范能够产生。因此,我主张:法不是像语言一样,不是毫无痛苦地,不是通过纯确信而产生,而是伴随着痛苦而诞生,犹如孩子从母体出生,法正是基于这种在后面专注于自己的力量。我们不必努力就获得的法律规范,对于我们而言,没有充分的价值,只是我们奋争得到法律规范这一思想,在我们中间系上道德的纽带,这根纽带促使我们完全支持这个法律规范。 我的先生们!在此贯彻诸如法必须斗争这类思想,不是我的使命。因此我将不谈论法的形成,尽管您们允许我瞥了一眼,相反,我将谈论权利的实现,也即普通私权的实现,或者,正如我已指明的,谈论为权利而斗争。 这个斗争,我的先生们,正如它今天已存在的,从一开始就显得没有那么高的利益。让我们来比较一下这个斗争今天的形式与民族生活中暴力斗争的形式。如果我们思考一下那种斗争,那么,它关涉到各个国家的命运,人类的命运;这里涉及到我的和你的利益;这类斗争能为我们展现何种利益呢? 当然,我认为,我的先生们,能为您们证明,由于不法,我们轻视这种斗争,这种斗争可能具有一种伦理的,甚至是一种诗样的意义。 众所周知,私权(Privatrechte)的实现纯粹是通过权利人的活动而发生。相对于在公权(?ffentliche Rechte)中,权利人是国家机关,公权的实现作为义务归属于国家机关,那么,在私权中使其权利有效或放弃权利是个人的事情。然而,在抽象意义上的私法的现实性,在实现中,取决于他们的活动。抽象意义的法与具体意义的权利之间的关系,依我之见,为我们的学术极其片面地理解成:抽象意义的法是具体权利的前提,权利的可能性在制定法中被给定

文档评论(0)

beoes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