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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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关于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镇人社发〔2013〕78号 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2〕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授(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聘请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成的智力服务平台。   第三条 鼓励区属企业或园区(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内部研发机构为依托,柔性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建工作室,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合作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 工作室主要任务   开展产业及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培养并引进企业创新人才;其他相关合作事务等。   第五条 创建标准和基本条件   1、聘请的教授(专家)应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教授(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合作单位与教授专家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商定。教授(专家)柔性引进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合作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能够提供教授(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其顺利开展工作;   3、合作单位与相关领域的教授(专家)签约,并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急需教授(专家)解决的难题、攻关课题,有明确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等,通过合作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第六条 创建申报程序   每年6月底之前,合作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填写《镇海区教授(专家)工作室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初审,必要时到申请企业调研及实地考察,根据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于每年11月底之前,确定创建名单,公示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公布。   第七条 考核管理办法   1、工作室的有效期为三年。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科技局会同各合作单位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评议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档。   2、考核评议重点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情况、教授(专家)及其团队到位情况、经费保障情况、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情况、产学研合作进展情况、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   3、对成功创建教授(专家)工作室的合作单位,在当年度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柔性引才资助,并于第三年年底,视工作室具体执行情况,给予5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并积极推荐其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智力服务平台;对工作开展不力、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或因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导致工作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予以撤销。   3、以上奖励与科技合作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八条各申报单位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资格,并追缴相应补助资金。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   ????????????????????中共镇海区委组织部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镇海区财政局 ???????????????????????????????????????????2013年5月27日 ? ? ? 附件: 编号 ? ? 教授(专家)工作室 申报表 ? ? ? ?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镇(街道)、园区:_______________ ? ? ? ? ? ? ? ?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填 报 须 知 ? 一、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并需提供Word电子文档。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 二、对本表内容或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可另附页说明。 三、申报单位除需提供申报表一份(包括电子版本)还需提供以下附件各1份: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二个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二)企业技术平台和软硬件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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