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康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补充规定.DOC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补充规定.DOC

  1. 1、本文档共2页,其中可免费阅读1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实行财务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规范学院相关的开支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第一条经费支出的审批根据年初下达的全年预算在额度范围内且又经过学院财务办公会批准的开支项目元含元以内由部门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处长核批后办理报销元元含元须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元元含元须由分管财务院长审批元以上须学院院长核批后方可办理报销院系学生包干经费元以内按规定权限直接办理第二条对没有预算或未上报用款计划的支出

PAGE PAGE 2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实行财务“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规范学院相关的开支,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 经费支出的审批。根据年初下达的全年预算,在额度范围内且又经过学院财务办公会批准的开支项目,500元(含500元)以内由部门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处长核批后办理报销。500元—2000元(含2000元)须由分管院领导审批;2000元—20000元(含20000元)须由分管财务院长审批;20000元以上须学院院长核批后方可办理报销。院系学生包干经费

文档评论(0)

wangxing1张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