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港航业子项操作细则.DOC

深圳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港航业子项操作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深圳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港航业子项操作细则

PAGE PAGE 1 附件一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港航业子项操作细则 总则 认定对象 认定条件、标准及申报资料 认定程序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章 认定对象 第二条 深圳市物流业专项资金港航业财政资助对象分为以下七类: (一)在深圳港挂靠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的国际班轮公司; (二)在深圳港从事海铁联运班列运输的运营公司; (三)在深圳港挂靠支线航线的船公司; (四)在深圳港从事重箱进出口的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五)在深圳港注册的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水路运输企业; (六)在深圳港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公司和船公司; (七)在深圳港从事汽车滚装运输的运营公司。 第三章 认定条件、标准及申报资料 第三条 在深圳港挂靠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的国际班轮公司 一、新增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新增的深圳港国际班轮航线; 2.航线经营人考核年度在深圳港所有航线集装箱装卸量必须高于上一个考核年度装卸量; 3.新增航线持续运行1年以上; 4.国际班轮航线须经国家交通部备案; 5.新增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考核年度在深圳港装卸量需达到2万标准箱。 (二)资助标准。 每条新增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给予运营班轮公司一次性资助。新增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资助资格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在深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注册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企业银行帐号; 5.国家交通运输部国际班轮航线备案证明; 6.挂靠深圳港航线运营情况报告(包括考核年度及考核上一年度在深圳港的航线、装卸量的数量、增长量和增长率等情况); 7.挂靠深圳港新增航线年度考核统计表(附件1); 8.考核年度及考核上一年度挂靠深圳港航线清单(附件2); 9.挂靠深圳港新增航线的运营船舶清单(附件3); 10.挂靠深圳港新增航线装卸量统计报表(附件4)。 二、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 (一)申请条件。 在深圳港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的国际班轮公司(班轮公司只能选择新增班轮航线资助和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其中一项资助)。 (二)资助标准。 考核年度国际班轮航线在深圳港装卸量贡献度,对排名前15位的国际班轮公司给予资助。 具体标准为:第1至5名,资助80万元;第6至10名,资助50万元;第11至15名,资助30万元。 贡献度的计算方法是:装卸量绝对值增量排名×K1+装卸量相对值增量排名×K2+驳船水路转关装卸量排名×K3,其中:K1+K2+K3=1,K1=0.25,K2=0.25,K3=0.5。 参与深圳市交通主管部门倡导节能减排行动的国际班轮公司贡献度分值在原有基础上乘以120%。 (三)申报资料。 1.资助资格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在深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注册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企业银行帐号; 5.国家交通运输部国际班轮航线备案证明; 6.挂靠深圳港航线运营情况报告(包括考核年度在深圳港的航线、装卸量的数量、增长量和增长率等情况); 7.参与深圳市交通主管部门倡导节能减排行动的证明; 8.考核年度及上一年度班轮航线集装箱装卸量统计报表(附件5); 9.考核年度驳船水陆转关集装箱装卸量统计报表(参见附件6); 10.考核年度驳船水路转关集装箱装卸清单电子数据光盘(Excel文件,参见附件7)。 第四条 在深圳港从事海铁联运班列运输的运营公司 (一)申请条件。 1.按有关规定在海铁联运班列的始发地或目的地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经营运作1年以上,自海铁联运班列开通之日起考核年度实际完成的外贸集装箱数量超过500TEU; 3.海铁联运班列获得铁路部门同意开行,实际开行时间已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二)资助标准。 对开通深圳至本省及省外城市的海铁联运班列按照当年度实际完成的外贸集装箱量给予资助。 其中:至省内城市的,每标准集装箱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200元;至省外城市的,每标准集装箱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300元。所有班列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资助资格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xiaoz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