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乌木之所有权归属-上海法学会.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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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因⺠众“拾 宝”⽽产⽣的纠纷 ,如“彭州天价乌⽊案 ” 、新 疆 陨⽯纠纷、“狗 头⾦”事件等 ,屡屡 引起媒体热议 ,包括法学界在 内的社会各界均积极参与讨论。为此,本刊 拟邀请 学者撰 写 系列 学术论⽂ ,以飨 同好 。本期刊发 的论⽂主要针对“乌⽊案型”,此后将继 续刊发以“狗头⾦ ”、珍稀⽣植物、陨⽯等案型为主题的学术论⽂,特此预告暨说 明。 论 乌 ⽊ 之 所 有 权 归 属 — 兼论 国家所有权之种类及其限度 ⾦ 可 可* 内容摘要 :乌⽊ 系⽆主物 ,⾃由先 占构成习惯法 ,故得 因先 占取得其所有权 ,裁判上亦得 以 《物权法》第30 条为依据。⼟地上若有特定类型⽤益物权 ,⽤益物权⼈享有排他先 占权 ;若 ⽆,就集体⼟地,集体成员有排他先 占权,就国有⼟地,国家负有容忍 ⾃由先占之义务。先占 若侵害他⼈之排他先占权,或违反先占之禁⽌,不能取得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可分为宪法上、 ⺠法上 国家所有权 ,两者之性质、规范意义不同;后者系前者于私法上之落实,且采 “种类法 定主义”。⺠法上 ⾃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之客体 ,仅 限于构成“国⺠经济与社会发展 的要物质 基础”者 ;就 国有之 ⾃然资源,公⺠亦享有合理使⽤之基本权利。 关键词 :先 占;国家所有权 ;孳息;埋藏物 ;法律漏洞 近年来 ,因⺠众挖掘乌⽊⽽屡⽣纠纷 ,如2012年庆某地 村 ⺠ 于 当地河道挖 出30⽶⻓之乌⽊ ,当 地财政局起诉要求其返还出卖所得价款 ,终获法 院⽀持 ;2012年 ,四川彭州市某地发现⼀批乌⽊ ,为 彭州市收归国有,奖励发现者吴⾼亮7万元,引发著名的“彭州天价乌⽊案”;2013年四川某地发现乌 ⽊ ,引发专业探寻团队、⼟地承包经营权⼈与政府间之争议 ,政府主动提起 ⺠事确权诉讼 ;2013年江 ⻄修⽔某村⺠发现并挖掘巨型乌⽊ ,当地政府宣布收归国有 ,再度引起纠纷 。[1] *华东政法⼤学科学研究 院教授 ,博 ⼠⽣导师 。 本⽂系国家社科基⾦⼀般项 ⽬“电⼦⽀付⺠事法律问题研究” 项(⽬批准号 :14BFX164)、上海市曙光计划项 ⽬“德国潘德克顿法 体 系之源流 ” 项(⽬批 准号 :08SG52)、上海市 哲学社会科学⼀般项 ⽬“私法史 中的体 系思想” 项(⽬批准号 :2009BFX002)之 阶段 性研究成果 。 本⽂写作过程中,本⼈的硕⼠⽣施越同学查找了⼤量 ⾃然科学⽂献、法条释义以及报刊⽂献,傅鼎⽣教授、孙维⻜教授、于⻜教授、德 国康斯坦茨⼤学博⼠⽣胡坚明提供了宝贵意⻅,⺠⾰上海市委董波教授就地质学上术语提供了专业帮助,于此特表诚挚谢意。 以上案件,分别参⻅/14/1031/14/A9T3890000012Q9L.htm1,h ttp :/.en/oddt/content/2013-0[6/11 6/] content_5425982.htm?node =965 , http://media.workercn.en/sites/media/grrb/2013_ 1 1/30/GRO501 .htm, / 2013-09/15/c_117372637.htm,2015年4⽉19⽇。 北大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宝 上述事件,均引起媒体热议 ,社会各界 ⼴ 泛 关 注,专家学者亦常现身说法 ,但众说纷纭、⻅解不 ⼀ ,基于现⾏ ⺠法条⽂作细致之教义学分析者 ,尚属鲜有 。⾯对势必再度发⽣的乌⽊事件 ,裁判者当 如何裁判 ,系亟待解决之难题 。笔者即拟就此作⼀尝试 ,以期抛砖引⽟之效。 就乌⽊所有权之归属 ,考察学界现有论述 ,⼤体可分两类 :⼀类学说主张 直 接 按 照“国家所有 ”之 法律规定 ,⽆须另有他种法律事实 ,即可确定其所有权 ,可称为“确认说” ;⼀类学说则主张权利⼈ 系 依他种法律事实⽽取得所有权 ,如下述“天然孳息先 占说”、“埋藏物发现说 ”,可概称为“取得说 ”。下 ⽂ 即逐⼀述之 。 ⼀ 、确 认 说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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