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三章企业法81881文档
第三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五节、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及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⑴投资主体为一个自然人; ⑵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⑶企业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 ⑷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⑸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管理 ★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 ★设立依《个人独资企业法 》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要求。 ★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15天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可自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投资人提出清偿债权要求的,该债权消灭。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及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在中国境内设立,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组织 。 特征: ⑴合伙主体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 ⑵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⑶权利义务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 ⑷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⑸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管理 ★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 ★设立依《合伙企业法 》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要求。 ★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30天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可共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 。 ★涉及合伙企业之重大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三、入伙与退伙 ★入伙:合伙关系存续期间,非合伙人申请并加入合伙,合伙协议有规定的,按协议处理;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新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对其加入合伙之前已经存在的尚未清偿的合伙债务,与其他合伙人一同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退伙。所谓退伙,指合伙人脱离合伙,丧失合伙人的身份。退伙分为自愿退伙与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又称声明退伙,是指出于自愿的退伙,原则上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自愿退伙又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就协议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就通知退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定退伙是指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直接产生退伙的效力,如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除名等。 合伙人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没有按照约定分担或者合理分担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经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成立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的债权。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当返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则可以折价处理。 例题: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推举甲为负责人。乙和丙以合伙名义对外进行的经营活动( )。 A.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B.仅对行为人发生效力 C.经甲认可后发生效力 D.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 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相关立法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指由国家直接投资设立,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的工业行业企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