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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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文档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独立财产权 (2)申请贷款权 (3)土地使用权 (4)拒绝摊派权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独立财产权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法律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权,但是,这种财产权既非民法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也非公司法意义上的法人财产权,而是一种名义上的财产权,其含义包括: ①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合法取得财产,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 ②企业财产有确定的数额。 ③存续中的企业的财产,与投资人的其它个人财产相对独立,单独核算。 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1)依法经营 (2)依法纳税 (3)依法设账与核算 (4)依法用工 (5)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法定解散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 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投资人进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为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3、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济活动。在清偿企业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4、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偿债时,其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它债务。前一顺序的债务未偿清的,不得偿还后一顺序的债务。 5、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它财产予以清偿;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其家庭共有的其它财产清偿。 6、对清算时未能清偿的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在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该5年为不变期间,不使用于民法上关于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即由登记机关缴销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而消灭。 第五节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及其个人独资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受托或者受聘的事务管理人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登记机关及其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摊派人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本部分自习)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要求、企业事务管理与执行、债务处理等规范,树立个人投资的责任与风险意识。掌握公司的形式、设立及经营为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奠定理论基础。 [本章重点] 1、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3、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课时安排] 4课时 第一节 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五节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通过案例进行分析、思考;培养找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一节 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主体概念的关系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专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是现代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 按企业投资人的构成及其投资责任的不同,企业大体可分为三种组织形式: 一是由一人投资设立的、投资者对所设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独资企业; 二是由两人以上共同投资设立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投资的合伙企业; 三是由法定数目的人投资设立的、投资者仅对企业负有限责任的公司企业。 我国于1999年8月30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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