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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会部门工作台账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负责人:
目 录
工作手册填写明细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
部门基本情况介绍
部门基本情况登记表
部门干部花名册
部门学期工作计划
校学生会全体干部大会会议记录
部门例会出勤情况
部门例会会议记录
分会部长例会出勤情况
分会部长例会会议记录
部门活动情况记录表
部门荣誉榜
部门干部个人荣誉榜
部门干部推优入党情况表
部门自检自查报告
部门学期工作总结
校学生会组织检查评定情况
工 作 台 账 填 写 明 细
1、本工作台账仅限我校学生会工作记录使用。
2、所有部门必须认真填写,认真计划,不可弄虚作假。
3、每学期及每月需按时填写计划、总结,并要求学生会主席签署意见。
4、校学生会召开的全体干部大会各部门需要认真做好记录。
5、每月要求召开三次部门例会、两次本部门的干部会议,一次召集分会相关部门的部长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6、每月要及时记录本学生会或者本部门活动情况。
7、每学期的工作总结和相关计划,可以由学生会或部门讨论后统一由部长或者秘书执笔填写。
8、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校学生会所有工作手册一律采用电子版填写,部门需将相关内容详实的输入电子版台帐中,并于每学期工作结束之时统一交送秘书处保存电子版台帐入档。
9、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续页写。
10、本台账仅限在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内部交流学习使用,不可私自拷贝、外传。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修改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 生 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省建校)学生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以及常州市学联督促下的全校同学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是全校同学利益的代表。
第二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同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投身改革开放实践,成为热爱祖国、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维护学校的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校学工处正确处理同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学生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倡导和组织全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学习,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沟通学校党政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发展同兄弟学校的友谊和合作。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
学生会以“为了同学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同学,一切为了同学”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取得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在籍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六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七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按规定如期举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代表以校、系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校、系代表名额根据各校、系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第十条 校学代会代表以校、系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校、系代表名额根据各校、系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学生会委员有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
校学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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