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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流程
【书记员】: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到庭
【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
【被告】:到庭
【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己经全部到齐,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11条、 第45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彭浩诉被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区交通支队行政不作为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高松,男,39岁,汉族,丰台区桥梁厂工程队工人,住北京市丰台区区花乡四合庄南梗村11号。
【原告】代理人:郑杨,女,22岁,汉族,北京市丰台区蓝天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被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区交通支队,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沈琪斌,支队长
委托代理人:钟炜杰,男,37岁,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区交通支队法制科科长。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长王言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倩和张静超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王言主审本案, 由本院书记员王予力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29条、第30条、第32条、 第47条、 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 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2) 当事人 (被告限于诉前) 有提供证据、 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3) 当事人在诉讼中有 述和辩论的权利;
(4) 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 、 提起上诉的权利;
(5) 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
(6) 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申请撤诉的权利。 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7) 经审判长准许,有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8) 经审判人员准许,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但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了没有?
【原告】:听清楚了
【被告】: 听清楚了
【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 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 、 鉴定人、 勘验人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你们听清了吗? 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明确,不申请回避
【被告】: 明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32条、 第33条、第62条、 第65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 【被告】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实陈述事实。
(2) 在诉讼期间,【被告】不得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 当事人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秩序, 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义务。
【审判长】: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了吗?
【原告】: 听清楚了
【被告】: 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48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 责令其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 拘留。 对哄闹、 冲击法庭,侮辱、 诽谤、 威胁、 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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