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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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 立项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 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2、标准中的项目根据《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国家有关要求,参照现有其他省份地方标准,结合历史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二)确定制标主要技术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为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11/505-2007代用茶卫生要求(北京市)、DBJ440100/T36-2009代用茶卫生要求(广州市)、NY/T2140-2012绿色食品 代用茶(农业部)、DBS45/006-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和调味茶(广西)、DBS61/0003-2013代用茶安全要求(陕西省)等及《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产品配方及工艺特性和实测结果而确定。 四、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种子)、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原料的枸杞代用茶。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代用茶: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种子)、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3 分类 代用茶分为叶类、花类、果(种子)类、根茎类和混合类。 叶类主要有苦丁茶、薄荷茶、桑叶茶等;花类主要有菊花、金银花等;果(种子)类主要有柠檬茶、荞麦、大麦等;根茎类主要有甘草、姜等;混合类为上述品种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4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 原料要求 、感官要求、 理化卫生指标、 微生物限量 、食品添加剂、其他要求、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8项内容。 本标准感官要求是综合了代用茶产品特点,从产品外观、香气和滋味、杂质方面作了规定。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是结合产品特点,主要引用了《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要求、参考现有的农业部绿色食品代用茶和现有各省代用茶地方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本标准经起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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