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野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pdfVIP

贵阳市“野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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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贵阳阳市市“野野广广告告”专专项项治治理理行行动动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野广告”是市容环境管理中的“顽疾”,严重污染 市环境,影 响 市形象。依法开展“野广告” (包括违法张贴、涂写“野广告” 、 散发“小广告”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工作顺利推 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强化源头 治理、过程控制、事后应对的治理方法,形成“野广告”治理的闭 环,实现 区建筑物 (构筑物)立面、墙体、地面以及各类公共设 施上基本消除“野广告”,主次干道基本没有沿街散发小广告现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钟汰甬任组长,市 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 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朱、市 管局局长陈德勇任副组长,市委有关部 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 (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的“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 管局 (市综合执法局),市 管局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专职副 主任,具体负责“野广告”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1.重点整治范围:中华路、延安路、瑞金路、遵义路、北京 路、林 东路、长岭北路等 市特级、一级道路;市北路、观水 路、市南路、新华路、南厂路等与主干道交汇的 市道路。   2.其他 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   3.三县一市参照执行。    (二)工作内容。   1.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各类“野广告”进行全面清 查,分类处理。   2.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野广告”进行全面清除 (禁止采取局部涂料覆盖造成二次污染的方式),将“野广告”清洗 覆盖纳入一体化大环卫,由各环卫公司负责清除。   3.统一规划,在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设立公益宣传 栏,引导开锁公司、家政服务、房屋租赁、下水道疏通等便民、利 民行业有序张贴。   四、整治任务分工    (一)市委群工委:依托“ 12345” (“ 12319”)公共服务热线, 作为“野广告”举报电话,对“野广告”清除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 社区网格员巡查、发现、上报“野广告”信息,并将收集到的“野广 告”涉及的电话信息定期转市综合执法支队分类处理;对涉及举报 制假、贩假“野广告”窝点的信息,转公安部门进行查处;严格按照 《贵阳市网格员巡查上报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区网格员“野广 告”巡查、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评分作为对各区年终考核总 分构成部分,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市社会建设和群众工作考核 以及市 市管理考核内容。    (二)市委宣传部: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 合、权责明确的舆情引导处理工作体系,构建舆情发现、预警、研 判、处置、发布和服务等为一体的涉筑互联网舆情、研判、导控体 系;具体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野广告”专项治理的宣传动员工 作,发布整治通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市督办督查局:会同市 管局组织专项督查组,对照工 作职责对“野广告”治理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按规定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 核。    (四)市法制局:依据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对治理行动涉及的相 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在“野广告”治理中依法行政,特别是联合执 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按规定纳入相关责任单 位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    (五)市规划局:负责对各区制定的 区公益宣传栏设置规划 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和审查。    (六)市 管局 (市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全市“野广 告”整治实施方案及通告,并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负 责组织、指挥、协调治理工作,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 责,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具体负责市级管理路段各类“野广告”的清 除,并对各区及相关部门上报的“野广告”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根据 其性质进行处罚或转通讯、公安等部门处理。    (七)市公安局:对车行道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治理;打击 制、贩假证和“野广告”窝点;发挥治安卡点作用,强化夜间巡查, 对张贴“野广告”违法人员进行制止和查处;负责受理相关部门提供 的“野广告”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打击,端掉窝点。    (八)市工商局:负责将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到政府数据交换平 台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基础信息、处罚和投诉等失信信息归 集到企业名下,并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贵州)”中向社 会进行公示,推动“野广告”社会共治格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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