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pdfVIP

陕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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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陕西西省省重重大大危危险险源源监监管管工工作作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 安全事故的 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 《关于认真做好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协调字[2005]62号)及省安 委会 《关于在全省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陕安委 会发[2004]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 法》、 《陕西省安全生 条例》,坚 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施 “科技兴安”战 略,努力实现安全生 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 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政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生 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 源项 目有组织的开展普查辩识、申报登记、安全评估、隐患治理、 监测监控,并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   三、工作 目标    (一)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运用计算机分级辨识软 件对企业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确定重点监控对象;    (三)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 督促整改;    (四)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预警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 挥支持系统;    (五)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础数据及科学决策依 据;    (六)为政府安全生 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安全生 监管部 门及生 经营单位提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现代安 全生 管理手段。   四、工作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建章立制 (2005年12月)加快我省重大危险源相关法规 的起草工作,出台 《陕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陕西省 重大危险源现场评价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各级政 府、有关部门和生 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职责,做到 职责明确、监管严密、反应灵敏、运作规范。    (二)普查人员培训 (2005年10月25 日-11月26 日)普查工作 是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基础,搞好培训是做好普查工作的根本保障。   1、培训对象:各市 (区)、县安监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 理人员;截止2005年6月各市 (区)安监局上报的存在重大危险源 的生 经营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工作人员。   2、培训内容: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 见;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 范围;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表; 《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及信息管理 系统》软件的使用。   3、培训方法:省局人事处牵头,应急救援处负责业务指导, 省安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分片、分期、集中组织培训的方 式,分别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渭南市分期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2005年10月25 日-11月26 日,每期培训班时间两 天。    (三)普查、申报、登记工作 (2005年11月-12月)   1、申报范围:依照国家总局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所列内容。   2、数据录入:全省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组织及救援力量分 布、人员、装备、通讯等数据应在2005年11底前完成收录。   3、登记建库:各设区市、县要设立专用数据库服务器,并安 装使用全省统一的普查登记软件,2005年11月底完成全省重大危险 源数据的上报、审核、录入工作。2005年12月上旬初步建成全省重 大危险源数据库系统。    (四)辩识、分级和评估 (2006年1月-6月)   1、辩识分级:利用普查登记软件的辩识分级功能对录入的重 大危险源数据进行辩识分级,于2006年2月初步确定全省一、二、 三、四级危险源。   2、现场评价:2006年2月份省局组织专家对全省中介机构进行 审核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现场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2006年 3月-6月省安科中心组织专家或其他中介机构对全省已分级的重大 危险源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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