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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MERGEFORMAT 10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制
度
汇
编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2013年2月
目录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例会制度 3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招聘会管理制度10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考公考研类讲座管理制度11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13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17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团支部制度21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办公室制度22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宣传部制度27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会务部制度32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外联部制度35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组织部制度41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人力资源部制度50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例会制度
为了促进协会干部、干事之间的思想交流,加强协会内部之间的联系,推动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完善协会系统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就业与创业协会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制度。
第一条 例会分类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会议共分为全体会员大会、全体干事大会、协会干部例会、协会部门例会四种形式。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临时会议视同例会对待。
(一)全体会员大会
由协会会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协会所有成员,包括会长、理事团成员、各部门正副部长干事以及协会全体会员。会议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将邀请指导老师到会指导,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全体干事大会
由协会会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协会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会长、理事团成员以及各部门部长、干事。原则上全体干事大会每学期召开二至三次,内容主要包括对上学期工作内容的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特别召开的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三)协会干部例会
由协会会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协会所有成员,包括会长、理事团成员以及各部门部长。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协会部门例会
由协会各部门部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协会各部门部长以及所属部门的干事。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第二条 会议纪律
(一)例会前,会议负责人负责安排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与会人员必须于会前充分做好发言准备,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对通过的决议应坚决执行,不得在会后作不恰当的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三)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并保持一定的严肃性,严禁在会议期间闲谈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项。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或材料,无特殊情况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以便保持现场安静,若有紧急电话应去室外接听。若出现无故违反情况,将酌情在部门考核中予以扣分(或记名)处理。
(四)每次会后,应保证会议现场的环境整洁;离开会场时应关掉电源,关窗锁门。
(五)由协会人力资源部做好各项会议通知工作,并做好整体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涉及的主要问题、决议以及解决方案,在确认其准确性和真实性后,交予会议负责人,由会议负责人签字存档。
第三条 会议考勤
(一)任何会议,与会成员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的人员应做好签到工作,记录迟到、早退及缺席人员名单,作为年终考核凭证。
(二)原则上各会议的相关成员均应参加。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者,应事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无故缺席处理。
(三)干事请假应由正副部长批准,理事团成员以及正副部长请假由会长批准。
(四)请假应由本人亲自进行,若出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五)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
(六)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在考核中做扣分处理。
(七)各种例会性质均适用下列条款:
1、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2、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作通报批评,在考核中做扣分处理;
3、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由会长通报全会,经核实劝其离职。
第四条 会议负责人应当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同一话题的重复讨论,提高开会效率。
第五条 对于协会碰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原则,共同商量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上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在下次会议中再提出相应的研究结果,以便解决问题。
第六条 例会形成的意见在会后应及时去执行,无故延后或不执行者,视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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