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史带财险.PDFVIP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史带财险.PDF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符 合保险人投保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 会团体。团体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 人。 第四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根据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的不同将提供 3 个计划,分别为保障 10 种重大疾病计划、保障20 种重大疾病计划和保障30 种重大疾病计划。每个计划所保障的重 大疾病种类分别如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所示。投保人在投保时需与保险人约定所选择的 保障计划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任一被保险人自参加本保险合同之日起30 日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 任何一项包含在其选择的保障计划内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本保险人合同所约定的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保险人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给付后,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随即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 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 / 13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八)既往病症及自被保险人在获得被保资格起30 日内 (续保无30 日规定)罹患的 疾病或出现的症状。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 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八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 准。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条 保险人按照第十七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 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一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 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 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 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 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 日内,对其给 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 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四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

文档评论(0)

suijiazhuang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