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四)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1、辨识与评估 (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2)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3)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①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②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2、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我省常见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物质为氯气、无水氟化氢、液氨; 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安装不够规范; 自动控制仪表维护、保养不够,自动控制系统不能正常投用(包括损坏或不会使用);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施不定期校验; 毒性气体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求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堆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系统整治的补充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2〕367号)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堆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提出明确要求 (1)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毒性气体的瓶装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堆场,应设置以下安全监测监控设施: ①仓库、堆场的环境温度监测、报警和记录装置; ②有毒气体报警、记录装置; ③视频监控系统; ④通风和吸收(破坏)系统。 2、《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堆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系统整治的补充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2〕367号)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堆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提出明确要求 (2)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易燃和液化气体的瓶装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堆场,应设置以下安全监测监控设施: ①仓库、堆场的环境温度监测、报警和记录装置; ②可燃气体报警、记录装置,并与仓库的通风系统联锁; ③烟感、温感报警装置; ④手动火灾报警装置。 2、《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堆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系统整治的补充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2〕367号)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堆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提出明确要求 (3)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遇湿易燃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堆场,应设置以下安全监测监控设施: ①仓库、堆场的环境温度监测、报警和记录装置; ②通风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有毒气体); ③液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