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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重点摘要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09级学生根据李盛渝老师的课件和西政法制史教材整理)
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三时六类:
(一):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6年(夏商西周春秋奴隶法制的形成与发展时期)
1.夏代是我国早期法制萌芽时期
2.商朝法制有较大的发展(五刑,继统法,三风十愆)
3.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从夏商的神权法观念进化到明德慎刑原则
4春秋时礼崩乐坏、法制变革时期
(二):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1.战国秦汉时封建法制的形成时期。如李悝的《法经》、商鞅的《秦律》.
2汉代礼法结合,法律儒家化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制从幼稚期向成熟期演进
4.隋唐时封建法制的完备时期。代表法典《唐律疏议》
5.宋元明清时期是封建法制的解体时期。
(三)1840年---1949年 (清末军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近代法制的演变)
(四)太平天国 《天朝田亩制度》
(五)民国 《临时约法》
(六)1927---1949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革命法制
(.宪法性文件、土地立法、司法制度)
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前771年)
礼与刑,是三代法制的两大组成部分。夏朝法制中既有神权法的价值倾向,又有原始习俗的残余。商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天命、天罚”即“奉天之命,行天之罚”。神权法思想在商朝达到了顶峰。西周开始由“重神”向“重人”转变,提出了“以德配天”
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推出“明德慎刑”的法制主张。“明德”,就是提倡德治,注重教化;“慎刑”,就是适用刑罚要慎重,根据社会形势变化和各地情况的差异,进行区别对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名词解释=时间+概念+评价、作用、范围)
中国法律的起源
原始人的法:从原始习俗发展到习惯法,原始社会氏族时代的法,形态表现为习惯法。
礼的来源:起源于原始人用饮食供奉鬼神的祭祀活动。许慎《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记·礼运》篇说:“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于樽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刑的起源:刑罚诞生于氏族战争之中。范宣子:“夫战,刑也。”《国语·鲁语上》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夏商周的刑
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1、罪名:
(1)昏、墨、贼罪。《左转》引《夏书》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2)不孝罪。
2、刑法原则:
(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辜是罪的意思,不辜就是无罪;经,指常规常法。意即司法官宁肯不按常规办事,承担失职的责任,也不要错杀无罪的人,以免错罚好人。此条表现“罪疑为轻”精神,表现慎刑慎罚的主张。但只适用于夏族同族人。
罪疑为轻:或疑罪,夏商两代对疑罪从轻处理,或减或免,西周则用罚锾的办法赎免。
汤刑:
罪名:
三风十愆罪、弃灰于公道罪(断手)、违抗王命罪。
1、刑罚手段非常残酷(报复主义):
大量使用肉刑(侵刻人的肌肤、伤残人的肢体、毁坏人的机能)
死刑:大焚、沉水、活埋、砍头、杀人沥血······
法外酷刑:炮烙之刑、醢(剁成肉泥)、脯刑(把犯人杀死制成肉干)、剖心、斫胫;剔刳
2、官刑:“三风十愆”
三风十愆的含义:《尚书·伊训》:“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恆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P28
制定三风十愆的目的:为防止官僚腐化堕落,督促官吏遵纪守法。
制定官刑的原因:当时社会上存在官僚腐化严重的现象
西周的刑:
1、主要立法活动
(1)九刑: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
(2)吕刑:西周穆王时期命司寇吕侯制定的法律叫吕刑,是西周法制完备化的标志之一。
2、罪名:犯上作乱罪、盗窃罪和拐骗奴隶罪、变礼异乐改变制度罪、群饮罪、不孝不友罪.
3、刑法原则:
(1)刑罚世轻世重原则
(2)“三国三典”: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3)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眚与非眚,非终与惟终
(4)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犯重罪但情节轻微者,轻罚;犯为轻罪,但情节恶劣宜于重判者,重罚。
(5)用刑适中
(6)罪人不孥
(7)悼耄不刑
4、奴隶制时期的五刑(以西周为例)
墨、劓、剕,宫、大辟,前四种为肉刑,大辟为死刑。
(1)肉刑:(侵刻人的肌肤、伤残人的肢体、毁坏人的机能)
(2)奴隶制五刑渊源:夏朝五刑源于“三苗”的“五虐之刑”
五虐之刑:黥,劓,刑,椓,大辟
夏五刑:黥,劓,膑(刵作军法),大辟
商五刑:黥,劓,刖,宫,大辟
周五刑:黥,劓,剕,宫,大辟
奴隶制时期刑的特点:
1、残酷性
2、秘密性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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