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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静脉用药调配医嘱审核.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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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静脉用药调配医嘱审核.ppt

儿童药动学特点(1) 吸收: 新生儿可很好地口服吸收青霉素 新生儿肌肉给药吸收不完全 药物更易透皮吸收 分布: 婴幼儿脂肪含量较成年人低,脂溶性药物血浆游离浓度增高 婴幼儿体液及细胞外液容量大,水溶性药物血浆游离浓度降低 婴幼儿血浆蛋白结合率低,游离型药物较多,高胆红素血症,甚至核黄疸 血-脑屏障不完善,多种药物均能通过,毒性增高 儿童药动学特点(2) 代谢: 肝酶系统不成熟,出生8周后才达正常成年人水平。 8周内对依赖微粒体代谢酶系统灭活的药物敏感。 还原硝基和偶氮的能力低,与葡萄糖醛酸、甘氨酸、谷胱甘肽结合反应的能力低,对依赖这些反应灭活的药物非常敏感。 新生儿若大量给予氯霉素可能引起中毒反应,导致灰婴综合征 排泄: 肾血流量、肾小球滤过率、肾小管最大排泄量均低于成年人 肾小管分泌酸能力低,影响碱性药物排泄,易导致蓄积中毒 应注意新生儿的月龄、给药剂量及给药间隔 小儿用药原则(1) 选药原则: 确定诊断,明确用药指征,抗菌药物 针对性选药,可用一种药物治疗时就不用两种药物 剂量原则: 按年龄折算法:适用于剂量幅度大且不需十分精确的药物 按体重计算法:应用最广,药量准确,但记忆较难,不易掌握 按体重折算法:适用于2岁以上的小儿,简便易行,但年幼者求得的剂量偏低,年长儿求得的剂量偏高 按体表面积计算:更为准确,适合于各年龄小儿,也适合于成年人,特别是对于新生儿 小儿用药原则(2) 选择给药途径: 能口服或鼻饲的小儿,经胃肠道给药安全 皮下注射可损害外周组织且吸收不良,不适于新生儿 地西泮溶液直肠灌注比肌内注射吸收快,更适合迅速控制小儿惊厥 皮肤粘膜用药轻易被吸收,甚至可引起中毒,外用药时应注意 选择合适剂型: 用口服制剂替代注射剂 滴剂、混悬剂、咀嚼片和泡腾片等口感好,方便服用 缓释制剂提高小儿用药依从性 妊娠期用药医嘱审核要点 妊娠期是一个特殊时期,妊娠期用药关系者胎儿的生长发育,一旦选用的药物不慎重、不恰当、不合理,不仅会给孕妇本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痛苦和伤害,还会危及胚胎、胎儿,可以引起胎儿生长受限,胎儿体表或脏器、器官畸形,甚至发生流产、死胎、新生儿死亡的不良后果。所以妊娠期用药医嘱审核主要关注孕妇和胎儿的安全性,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妊娠期用药医嘱审核要点 药物对不同孕期胚胎的影响 美国FDA药物对胎儿危险性等级标准分类 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药物对不同孕期胚胎的影响 细胞增殖早期:受精卵着床于子宫内膜前为着床前期(受孕后2W)。此期虽然对药物高度敏感,但如受到药物损害严重,其结果往往是导致胚胎死亡,受精卵流产或仍能存活而发育成正常个体,药物的致畸作用在此期几乎不能见到 器官发生期:受精后3周至3个月,胎儿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性腺、外阴相继发育,此时如接触不良药物最易发生先天畸形,因此,此期为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胎儿形成期:妊娠3个月至足月,胎儿发育的最后阶段。此时器官已形成,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可因有害药物致畸外,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能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美国FDA药物对胎儿危险性等级标准分类 A类:已有妊娠妇女对照研究证实,在妊娠前、中、后三个月未能证明药物对胎儿具有危险性,且几乎无出现胎儿损害可能性 B类:指动物研究未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险性,但未曾进行合适的妊娠妇女对照研究;或指动物研究显示药物对胎儿具有某些危险性,但妊娠妇女对照研究未能证明药物对胎儿具有危险性 C类:动物研究显示药物具有致畸性和胚胎毒性效应,但无充分的妊娠妇女对照研究;或无动物与妊娠妇女研究资料可供应用,此类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利大于弊时使用 D类:已有该药物对胎儿危险性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威胁生命时或严重疾病状态下且无安全性药物可供使用),虽有阳性证据存在,仍可应用与妊娠妇女 X类:该类药物的动物实验与人类研究均证实可造成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经验具有胎儿危险性证据,且危险性明显地超过任何可能的效益,禁用于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没有一种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是绝对安全的,孕期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特别是孕期的前3个月,可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此期以后 必须使用药物治疗时,应选用对母体、胎儿无损害,而对孕妇所患疾病有效的药物,尽量选用已经临床验证的A、B类药物。孕期前3个月不应使用C、D类药物 能用一种药物治疗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效果肯定的老药就避免使用对母体、胎儿影响不明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使用大剂量药物 一般情况下,整个孕期都不应使用D类药物。如病重或抢救等特殊情况下,使用C、D类药物,也应在权衡利弊后,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使用 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在必须使用C、D类药物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如万古霉素、磺胺类、氟胞嘧啶、氨基糖苷类 很多中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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