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形势及监管责任.ppt

  1. 1、本文档共1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形势及监管责任分析 何建平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重庆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 三、事故原因的综合分析 四、政府和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五、事故处置 六、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重庆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2008年,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7年下降12.4%,重大以上事故起数比2007年下降33.3%,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重大以上事故控制在3次以内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重庆直辖以来的最好成绩。 重大以上事故情况 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2起、死亡24人,同比减少1起、减少死亡32人,分别下降33.3%和57.1%。 1、南川区高桥煤矿“1.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3人 2、武隆县芙蓉江跨江大桥“10.28”建筑事故,死亡11人。 全年杜绝了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二)2009年1-8月形势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101起。死亡1283人,同比增加16起,事故起数上升1.5%,死亡人数持平。 发生较大事故30起,死亡112人,同比减少13起,减少死亡54人,分别下降30.2%和32.5%。 重大事故情况 发生重大事故1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 中国化学建设第三公司涪陵“3.2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死亡12人。 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0人。 2008年安全相对指标与全国的比较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 按照人身伤害的原因分类: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重力或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所造成的伤害。如砖头、工具从建筑物等高处落下,打桩、锤击造成物体飞溅等,都属于此类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由运动中的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以及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车辆运输挂钩事故,跑车事故。 案例 (3)机械伤害。指由运动中的设备引起伤害的事故。适用于在使用、维修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飞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住等。 案例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各种起重作业中发生的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绞入钢丝绳或滑车等伤害。同时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案例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案例 (6)淹溺。指人落入水中,水侵入呼吸系统造成伤害的事故。用于船舶、排筏、设备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指因接触酸、碱、蒸汽、热水或因火焰、高温、放射线引起的皮肤及其他器官、组织损伤的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是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的事故。 (9)高处坠落。指作业人员在工作面上推动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房顶、桥梁、山崖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半等情况。 案例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事故。 (11)冒顶片帮。是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称为冒顶。二者同时发生,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是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浓度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

文档评论(0)

seunk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