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学习目标 1.掌握:死亡的生理学标准和脑死亡标准、安乐死的基本条件及伦理争论、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 2.熟悉:安乐死的定义、临终病人的特点 3.了解:我国传统的死亡观、安乐死及临终关怀的历史进程 第一节 死亡概述 一、死亡的哲学概念 从哲学上说,人的人格能力,自我意识或意识经验能力才是“人”的唯一特征。 不同哲学家对死亡的认识和理解: 德谟克利特:死亡是自然之身的解体。 苏格拉底:勇敢的面对死亡。 伊比鸠鲁:死亡是感觉的丧失。 柏拉图:研究哲学就是“死亡的练习”。 黑格尔: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 海德格尔:死亡在本质上是不可重复的个体的一种极端可能性。 萨特:不是一种生存之内的固有可能性,而是一个外在的偶然事实,死亡完全是非个体的,属于主观之外的东西,死亡对生存是荒谬的、没有意义的。 庄 子:“死生,命也。” 二、死亡的生理学概念 全身死亡:传统对于死亡的理解,强调心肺功能不可逆的终止。 1951年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 血液循环全部停止以及由此导致的呼吸、脉博等动物生命活动的终止。” 1979年我国《辞海》:把心跳、呼吸的停止作为死亡的重要标准。即,呼吸停止、心脏停跳,瞳孔散大和对光反射消失是死亡的三个指征。 脑死亡:是指作为整体的大脑功能的的不可逆的终止。 三、死亡的方法学概念 著名的《哈佛标准》 1968年,美国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四条标准,没有感应性和反应性、没有运动和呼吸,没有反射,脑电图平直。 四、“脑死亡”与“人”死亡 案例:M女为了钱而闯进了一位双腿均被截肢的残疾老人的家里。这位有准备的老人开抢击中了M的脑袋,随后报了警。两天之后,住在医院ICU里的M被宣布为脑死亡。但28岁的M是一个已经妊娠17周的孕妇。尽管M大脑已经死亡,但是呼吸器维持着她的呼吸,她的心脏还在跳动着。她的父母希望医院尽一切可能维持她的“生命”,使孩子生下来。于是,呼吸器持续将空气泵入M的肺脏;鼻饲管将营养物质和必须的水分送达她的胃部;她的心脏继续跳动着。护士们不断地活动她的肢体以免她关节强直;护士们不断变换她的姿体以免她发生褥疮;护士们还经常不断地清洁她的身体。3个半月之后,通过剖腹产手术,M的胎儿出生了。胎儿稍微早产了一点,但是健康。 (一)脑死亡标准的发展 1、“深昏迷” 是指那些在脑结构上遭受了大面积不可逆损害的患者所处的一种状态。表现为对外部刺激完全没有反应,也没有自主呼吸;在他们的大脑表层和深层都测量不到生物电活动。 2、哈佛标准 3、一般标准 一般可将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归纳为以下五条:①深度昏迷;②脑反射消失;③无自主呼吸;④脑电图平直;⑤脑循环停止。 (二)脑死亡的社会意义与存在问题 意义: 其一,有利于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 其二,有利于充分利用卫生资源。 其三,有助于解除家属的精神负担,捍卫患者死的尊严 问题: 其一,对传统文化观念的冲击; 其二,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冲击; 其三,实施中的可操作性问题。 五、我国传统的死亡观 (一)儒家的死亡观: 天命论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 不惧死亡,专心修身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 朝闻道,夕死可矣 为仁献身,舍生取义 志士仁人,无因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 董仲舒“君子生与辱,不如死与荣” (二)道家的死亡观: 出生入死。 人总是要死的,要排斥死亡是无济于事的,片面的溺生、求生是不可能的。“生之徒,十有三;死亡徒,十有三;人之生,运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庄子“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 “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不得与,皆物之情也。” (三)佛教的死亡观: 苦谛:把社会人生判定为苦 集谛:是说明主苦和人生原因的。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业抱轮回说 灭谛:提出了佛教出世间的最高理想——涅磐 道谛:涅磐的全部修习方法和途径 第二节 安乐死的伦理论证 我在朦胧中倾听,许多回 我几乎爱上了安乐的死亡, 用冥思苦想多次的音韵称呼她柔和的名字, 我的气息恬静;比任何时候更觉得死去是美好的, 在午夜安息,没有痛苦。 ——约翰.济慈《夜莺赋》 案例:夏素文“安乐死”案例 夏素文自1984年以来便患有肝硬化腹水症。1986年6月23日,因病情恶化,神志不清,被子女送进陕西省汉中市传染病医院治疗。至6月27日下午病情又明显加重,痛苦烦躁,继而昏迷不醒。子女要求医生为其母亲实施安乐死。医生为夏素文开了“复方冬眠灵”的处方。夏素文在6月29日凌晨5时死亡。 一、安乐死概述 1.定义 对于患有不治之症且极度痛苦的患者运用人为的方法加速其死亡或任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