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考试复习资料.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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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1)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 (2)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 (3)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的特征就是指行政自身内在的规定性。(1)具有国家意志性。(2)具有执行性。(3)具有法律性。(4)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的类型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进行的分类。 (1)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将行政划分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等类型。 (2)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将行政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3)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将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 (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 (3)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行政规章 7有权法律解释 8条约和协定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合法性原则 :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又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3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就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行政相对人的种类 (1)公民 (2)法人 (3)其他组织 (4)外国组织和个人 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人们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行政关系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说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依法对本行政主体的组织机构、公务员等实施行政管理权的行政主体; (二)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中央行政主体: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 地方行政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三)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具有固有职权的行政主体就是职权行政主体,其职权以行政主体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 如果是自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而取得行政职权的就属于授权行政主体。 (四)地域性行政主体与公务性行政主体 地域性行政主体:各级人民政府 公务性行政主体 :海关、国税、金融等; 行政主体的资格 第一,是行政机关和组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参加行政法律关系时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独立法律地位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条件。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享有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政机关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机关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具有相应的优益性 3.行政机关有较为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公务员编制 我国行政机关体系 1.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各部、委员会 2)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5)国务院办事机构 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2.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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