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尺度研究.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尺度研宄 【摘要】含金财税政策及其基础法律法规明晰化研究 现仅见于立信会计出版社之陈淑亭《会税评审一点通系列 丛书》,因其点而即通且省时节力,实务一线之高端会计人 士力呼之,吾则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借鉴之,源于实践、深刻 感悟、系统提炼而成此文,兹与会税同仁分享之。本文结合 国税函〔XX) 3号及其基础《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探讨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尺度把握问题,以 期尽可能减少纳税磨擦。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 资薪金;税前扣除 发票管理日渐严格,折旧等费用列支因而大受限制,一 些企业转而将不合法经济行为费用以高薪方式列支,会计风 险日益增加。这一预警结论决非危言耸听,通过仔细研读国 税函(XX) 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 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会计人自当领悟也。 一、合理性__判断标准全角化 企业所得税新法体系实施以来,会计人一直非常关注工 资薪金税前扣除方面:首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是否会过渡性地 时划一个“准计税工资”金额?更倾向于公平性还是更倾 向于方便性? 国税函(XX) 3号给出了答案:“《实施条例》第三十四 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 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 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企业制订了较为规 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是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 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 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是企业对 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 务;五是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 的。”其实质含义图示如下: 按企业内部制度规定股东大会or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相 关管理机构原则制度规范实发数非计提数符合一一行 关管理机构原则制度规范实发数 非计提数符合一一行 已依法代扣业水平+地区水平相对固定+有序调整个税 代缴不以减税or避税为目的 已依法代扣 显然,公平性占了上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没有单一化 的过渡金额之说。工资薪金列支是否合理,方方面面均有约 束性规定。 会计人必须先得全角度审视自己: 企业有无拿得出手的、像模像样的财务规章制度?如果 没有,为避免争议、合法节税起见,确需赶紧结合自己企业 的实际情况,至少制订出细化的工资制度,可展示于人、可 说服于人。实务里,勿忘履行必要程序:内部权力机构的批 准文件。 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应为实际发放数,不是计提数; 乃愈来愈少的收付实现制特例,依然不是大行其道的权责发 生制;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乃重点关注对 象,不论是正负数还是零均会引起注意,因其涵盖内容 象,不论是正 负数还是零均会引起注意,因其涵盖内容 太多;“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之“工资薪金”明细账如果是 正数余额,将直接被纳税调增,因其明明白白地显示着“提 而未付”,列支了费用却未实际发放也;“应付职工薪酬” 账户之“工资薪金”明细账如果是负数余额,企业所得税汇 算时还得和内部工资制度相对照,超额发放的不能在税前扣 除。 仅有内部工资制度并非意味着可税前扣除,关键在于内 部工资制度自身合理与否?符合行业特点否?符合地区特点 否?企业不合理高薪税前列支行为有损于国家财力;预防官 员腐败源头控制措施之一,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承揽 人员的高薪税前列支严监管。 内部工资制度是否因税前列支需要随意调整格外引人 注目。相对固定、有序调整、调整有理才令人信服。 企业所得税新法体系,与个人所得税新法体系相辅相成。 尽管企业为掩盖非法经济行为不惜牺牲个税利益,但严格管 理个人所得税毕竟能使国家财力少受损失。如果企业未依 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工资薪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列支。 纳税人及其会计在工资薪金方面的风险还在于是否能 被认定,其工资薪金确实不以减税or避税为目的。有这样 一个兜底的“万能条款”式规定,无端地增加纳税风险实属 得不偿失之举。 、严肃性——工资薪金总额基数化 工资薪金总额历来是可税前扣除的“三项经费”的计 算基数,近年来又成为可税前扣除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 障的计算基数,国税函(XX〕3号系统强调了工资薪金总额 基数化的严肃性:“《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 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 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 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 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 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文档评论(0)

ggkkpp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