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010123353-为了加快推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优质跨越发展.docVIP

20130010123353-为了加快推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优质跨越发展.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30010123353-为了加快推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优质跨越发展

?开发区鼓励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快推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优质跨越发展,鼓励国内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聚集经开区,现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区内适用优惠政策 1.国家级开发区政策 2.西部大开发政策 3.三峡库区移民政策 4.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政策 5.国务院3号文件政策(《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 6.重庆市鼓励投资相关政策 7.重庆两江新区政策 8.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区内优惠政策 (一)公共政策(6条) 1.入驻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两年全返三年减半返”(工业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3.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不超过10%。 4.全额补贴高级管理人员前五年所纳个人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工业企业、仓储物流等企业年产值需达10亿元)。 5.对从事科技开发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可安排房屋租金补贴。 6.引进人才给予安家资助。 (二)工业企业(装备制造、现代信息通讯技术)(8条) 7.扶持新购地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规模 (亿元) 5≤投资额<10 10≤投资额<20 20≤投资额<30 30≤投资额<40 40≤投资额<50 50≤投资额 补贴比例 30% 40% 50% 60% 70% 100% 说??? 明 投资额是指企业按照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不含流动资金。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入股需权威机构评估定值。 7.1?土地出让契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区级收入部分最高可全额补贴。 7.2?按期建设投产且年税收达5万元/亩(出口型企业年出口额达20万美元/亩)的,对已投产用地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三年内按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7.3 ?获评“重庆环境友好工程”称号,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的,一次性提供50万元的环保工厂建设资金;投资总额每增加10亿元,环保工厂建设资金递加20万元。 8.优惠租赁厂房宿舍。在区内租房生产经营的企业,享受租金与税金或出口额挂钩的优惠租金(含物管费)。即每年年初按优惠租金标准预收租金后,年终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项税金额度或出口额度给予租金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按建筑面积计算): 物业类型 用途 月租金 (元/平方米) 租金月补贴(元/平方米) S:年税金额(元/平方米) T:出口额(美元/平方米) 200≤S<400 400≤S<1000 1000≤S 300≤T<1000 1000≤T<2000 2000≤T 标准厂房 辅助用房 生产 15(一楼) 6 8 10 生产 10(二楼及以上) 办公 15-20 (视楼层及现状而定) 员工宿舍 住宿 10 1 1.5 2 9.增值税区级收入部分“前两年减半返”。对经开区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按企业设立年度起两年内所缴增值税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10.鼓励增资扩产。增资扩能、技术改造且新增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从增资扩能项目投产当年起三年内,补贴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在增资扩能时不新增用地,再补贴增值税区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 11.鼓励创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享受“两年全返三年减半返”的所得税扶持政策后,第6至8年,再按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12.贷款贴息。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可按不高于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息的25%给予补贴,且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区级收入部分的25%。贴息期自贷款年度起不超过两年。 13.研发扶持。对新通过国家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在认定当年分别按30万元、10万元进行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通过更高级别认定的,将给予相应差额奖励。在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授牌且正常经营一年后,经征求重庆市科委意见之后,一次性给予不高于300万元的研发能力建设扶持。 14.鼓励申请专利。区属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材料等项目,当年获得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分别按每件专利500元、1000元、10000元进行奖励。 (三)现代服务业(11条) 总部经济: 15.对经营用房进行财政补贴。 15.1?补贴总部型企业自建经营用房的土地出让金。 投资规模 (亿元) 1≤投资额<2 2≤投资额<3 3≤投资额<4 4≤投资额<5 5≤投资额 补贴比例 50% 60% 70% 80% 90% 说??? 明 1、对新入驻总部型企业购地自建经营用房

文档评论(0)

189****664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