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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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 网址: HYPERLINK - PAGE 1 -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 颁布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12-28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 (教人〔1995〕110号)   现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166304754012btype=52d2d9a820e53ff30120e669494100c3lxcode=falvfaguisite=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216f81f01221b5a3988027d 教师资格条例》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和身份,标志着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的品德、知识和能力。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标准,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教师资格过渡,是贯彻落实《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166304754012btype=52d2d9a820e53ff30120e669494100c3lxcode=falvfaguisite=1 教师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申请和认定资格过程中,严禁乱收费。实施中有何问题、意见请及时与我委人事司联系。 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   为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在职教师资格过渡工作,根据《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166304754012btype=52d2d9a820e53ff30120e669494100c3lxcode=falvfaguisite=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166304754012btype=52d2d9a820e53ff30120e669494100c3lxcode=falvfaguisite=1 教师法》)第十二条和《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216f81f01221b5a3988027d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资格过渡的范围   申请教师资格过渡的,必须是《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166304754012btype=52d2d9a820e53ff30120e669494100c3lxcode=falvfaguisite=1 教师法》施行之日前已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统称在职教师)及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育职员(统称其他人员)。   二、教师资格的分类及适用范围   依照《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166304754012btype=52d2d9a820e53ff30120e669494100c3lxcode=falvfaguisite=1 教师法》和第十一条和《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216f81f01221b5a3988027d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符合本办法规定过渡范围内的在职教师和其他人员,在教师资格过渡中按此分类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成人学校的教师,按照学校的层次适用相应的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的各类学校任教(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   1.符合《 HYPERLINK /fagui/fagui_view.jsp?id=52d2d9a821623b7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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