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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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体环节 —年度总结:由公司各职能部门、高层做09年总结报告,传递10年度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嘉许09年度优秀员工 —感谢晚宴:让员工在享受晚宴的同时,感受公司对他们一年来付出的感谢;让嘉宾感受耀光纺织的关注和企业文化 —员工才艺秀:加强员工互动,展现员工风采 * 二、清算:   (二)债权的通知和申报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二、清算:   (三)清偿顺序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 二、清算: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案例: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2003年真题)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答案:ACD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合同法上的撤消权(题外)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案例:   某个人独资企业主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力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不再清偿 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第四节、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的性质:行政处罚 * 第五节 个人独资企业与其它商事组织的比较 *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教材:pp.58-59 双重征税v.单重征税 * 二、比较 (一)与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v.个人独资企业   有可能是:pp.55top “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第二章公民篇中) * 案例:   赵照鹏与水陆集运容桂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照鹏(鹏达店业主) 上诉人(原审被告)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 鹏达店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是赵照鹏,1997年鹏达店与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一份,约定由鹏达店借款100万元给水陆集运容奇有限公司,借款期限为6个月,月息按20厘计息。后原审被告未按期原本付息。 * 案例解析: 若鹏达店是个人独资企业? 若鹏达店是非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企业借贷 v.民间借贷 (注意与高利贷的划分) * (二)与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 v.个人独资企业   不是:注意与公司法衔接(以后讲) 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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