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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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 是由刑诉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特点: 1、集中体现刑事诉讼价值和目的。 价值和目的首先就是通过基本原则得到落实的。 (1)刑诉的两大基本价值:公正与效率。即实现公正审判和实现控制犯罪的效率。 (2)刑事诉讼目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2、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3、是由刑诉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4、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1、国际通行的基本原则。 2、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一章的规定,一共有14项原则。 注意:第10、13和17条所规定的两审终审制、陪审制、司法协助等内容不符合基本原则的特征,而应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范畴。 第二节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 一、刑事程序法定原则 案例:某检察院接到该市中药厂的控告,指控该厂财务科长马某贪污大量公款并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调查。马某的问题暴露后,该厂秘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但由于马某在财务科任科长多年,形成独断专行的作风,很多帐目只有其一人了解,所以问题很难查清。厂里的调查惊动了马某,于是马某开始销毁罪证。厂里认为情况紧急,认为一旦马某将有关材料销毁,问题将很难查清,在求检察院当晚进行搜查,以查获罪证,打击犯罪。??? 检察机关接到控告已是下午5点,中药厂带来了不少材料,但均不是合法证据,因而无法认定马某犯罪。面对这种情况,检察院发生了意见分歧。 有的认为,未立案前,不能搜查。有的则认为,立案、搜查没有必然联系,没有固定顺序,《刑事诉讼法》也没有明确规定立案后才能搜查,因此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先搜查,后立案。 【问题】   你认为上述哪种意见正确?为什么? 刑事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方面的表现。 (一) 基本含义 一是立法方面,即为了追究犯罪和保障人权,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刑事程序;二是执法和司法方面,即要求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损害财产权益等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以及定罪判刑。 (二)发展 1、大陆法系:与罪刑法定原则相伴而生、形影不离,共同构成法定原则的内容。 法国《人权宣言》第7条:“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不得控告、逮捕和拘留任何人”。 2、英美法系:法的正当程序原则 基本含义在于:“除非事先经过依据调整司法程序的既定规则进行的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财产或者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 3、国际公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每个人都享有人身自由与安全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或羁押,除非依据法律所规定的理由并遵守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三)具体要求 1、国家应当保证刑事程序的法治化。 2、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的规定。 3、确立违法制裁,明确违反法定程序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 制裁方法: 一是排除违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二是立即释放被违法拘捕或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三是宣布程序无效。 四是撤销定罪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4、实行诉讼监督。 (四)我国现状 1、进步表现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以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 2、问题 (1)程序设计存在较大漏洞。 (2)重惩罚、轻保障。 (3)执法不严,将程序仅当成手续。 (4)解释混乱。 (5)宪法不能进入刑事诉讼。 (6)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在。 (7)缺乏监督。 二、司法独立原则 (一)性质 司法独立具有政治性和技术性双重属性,既是一项宪政原则,也是一项刑事诉讼原则。前者作为国家政治制衡体制的一项要素,属于国家政治原则范畴,而刑事诉讼中的司法独立,只是一种“技术性司法规则”,其目的是保证司法行为的公正性。 理论基础:三权分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 ——孟德斯鸠 (二)含义 刑事司法中的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受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只服从法律。 1、审判权的专属性 2、法官职务行为的独立性 独立行使刑事司法权,并不意味着脱离于社会监督,因为社会监督也是刑事诉讼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体现。这里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司法独立与社会监督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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