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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一线员工薪酬管理方案
根据总部关于普工类员工薪酬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基地产品结构、订单需求状况、生产效率、人力资源特征、班组管理能力等一系列因素,现对基地普工类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作如下通知:
目的
与外部市场薪酬结构更加融合;
保持内部人力资源的主体稳定性与局部流动性;
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设计原则
与外部薪酬收入接轨并保持一定竞争力;
酬劳对等,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高收入;
尊重技术,特殊岗位、关键岗位收入高于普通岗位;
职责划分
(一)生管处
根据定单、人员情况、劳动效率、设备设施等情况下达生产计划;
根据下达的生产计划合理进行人员(生产工人)配置、岗位调整和放休假管理;
遇有特殊情况导致计划不能完成,班组有责任及时将情况反馈至计划科,计划科根据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班组有义务按时完成当班计划,对因班组管理原因导致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承担责任,同时有权追究因上班组没有及时完成计划的责任;
有权追究因相关职能处室(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
规范和完善劳资报表,及时和准确地录入相关数据,保证扫描点数据的准确性;
为基地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及时汇总生产工人工资收入、工作时间、劳动效率等指标,为生产提供相关数据;
对基地人员和收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保人员及工资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其他职能处室
以生产为中心,为生产提供物料、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支持等保障,同时有义务承担因本处室管理原因导致生产计划不能完成的责任。
(三)责任裁定小组
由基地经理、处长及人事劳资人员成立责任裁定小组,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裁定。
核算体系
相关定义
岗位工资(G1):根据各岗位劳动强度、劳动技能要求等因素制定的保底工资,它适用于新进生产员工培训期薪酬核算及特殊时期保底薪酬核算(见附件1);
计件工资(G2):生产工人按照当月实际产量和标准工价(SP)核算出来的工资;
标准产量(SQ):基地根据产品结构、劳动效率、生产节拍、淡旺季订单量等综合因素拟定的一个“标准时间内(26天×8小时)应该完成的产量”;
标准劳动效率(SR):标准产量(SQ)/(26天×8小时)
标准工价(SP):根据标准产量、标准工资、标准工作时间(26天×8小时)、劳动效率、人员配置核算出来的工时单价;
标准工资(G3):根据各岗位的劳动强度、技能要求、外部市场类似岗位收入水平、内外部市场人力资源状况等因素制定的一种工资,它适用于所有生产员工计件后的薪酬核算,G3=标准产量×标准工价=SQ×SP;(见附件1)
债务工资(G4):因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而由员工个人支付的那部分工资,G4=(标准产量-实际产量)×标准工价,债务工资以累计的方式进行核算;
培训工资(G5):新进员工培训期间的工资,G5=岗位工资(G1)÷26天×培训天数;
超产量(MQ):超出标准产量的那部分产量;
10、生活补贴:因公司原因安排生产工人放休,月累计超过4天的,超出天数按10元/天/人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补贴天数最高不得超过7天,但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工人当月工作天数不足15天,则取消生活补贴;
核算细则
培训工资
新进员工培训期工资根据岗位工资计算,培训结束后按该制度进行工资核算。
培训工资(G5)=岗位工资(G1)÷26天×培训天数;(培训天数见附件2)
实行计件后工资核算
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则员工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
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则员工当月工资计算方式参照下述(当月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情况下的工资核算)规定进行;
标准产量<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130%,则:
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超产量(MQ)×标准工价(SP)×1.5-累计债务工资
=G3+MQ×SP×1.5-G4;
员工当月实际产量>标准产量×130%,则:
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标准产量(SQ)×30%×标准工价(SP)×1.5+[超产量(MQ)
-标准产量(SQ)×30%]×标准工价×2-累计债务工资;
=G3+SQ×30%×SP×1.5+(MQ-SQ×30%)×SP×2-G4;
备注:(1)超产量必须先在标准工价的基础上减去债务工资后再进行1.5倍或2倍的计算;
(2)超产工资必须先用于冲抵累计债务工资之后再进行发放,若冲抵之后有结余,则结余部分在当月发放,若不足以冲抵,则将超产工资全部用于冲抵债务工资,当月只发放标准工资,债务工资继续进行累计计算。
当月实际产量未达到标准产量情况下的工资核算
当月上班天数小于26天,则:
未超产时当月工资=折算后标准工资+10×(放休天数-4);
超产时当月工资=标准工资(G3)+超产工资-债务工资+10×(放休天数-4);
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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