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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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PAGE / NUMPAGES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2009-09-18 15:55:38|??分类: HYPERLINK /blog/ \l m=0t=1c=fks_081066080081085075080087074071092081085064092086081 \o 建筑艺术设计知识 建筑艺术设计知识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 建标[1992]24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教委(高教局):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文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安排,由国家教委负责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有关文化艺术院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可根据本规划指标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文化部另行制订,并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备案。 本规划指标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2年5月3日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内部发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 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 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 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第二章? 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节选)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 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 (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二)、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所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三)、生产性工厂、农场、牧场、林场职工所需的住宅、宿舍、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四)、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五)、地方政府另有规定的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六)、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七)、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八)、自行车棚。 第九条 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本指标中每校都必须配备的十三项校舍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十一项校舍均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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