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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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   如何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于广大的租房者,恐怕很少有人清楚的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即将到来的五月六月又是一批大学生毕业的高峰期,更多的学生为工作需求,更多的选择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对于如何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转载于:写论文网: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有法律效力)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应注意审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篇一: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指出,一份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合同双方达成合意,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合同书,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中,对于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强调到,需要按照《合同法》   第96条第1款的规定,这两种解除应该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个通知是准法律行为,是事实通知,只要能够证明已经通知到对方就应该生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对方有异议,此时异议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发生。那么此时,解除效力从何时发生呢?是从诉讼完成,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生效时,开始发生解除效力,还是仍然从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呢?按照民法理论,事实通知是准法律行为,并且是单方行为,只要到达对方,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因对方异议而改变,对方的诉讼和仲裁行为只是对解除有异议,而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关的仲裁也只是对这一事实的确认,并不因此使事实通知的生效时间而改变,仍然以事实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合同解除。   对于合同解除条件,一般从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就解除,发生解除的法律效力。不需要通知对方,或者采取必要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在解除时的具体情况多种多样,并非简单的样态,根据《合同法》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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