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5页].docVIP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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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PAGE2 / NUMPAGES2 封 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1.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门诊部保管。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处方: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3、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并将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4.对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要求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录病历。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方。 6.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处方内容必须齐全、书写规范,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药剂人员严禁调配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由于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引发的医患纠纷由处方医师负责。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1.调剂室设立专人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各调剂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药品请领规定,设置库存固定基数,报药剂科备案。 3.门诊药房固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窗口,要有明显标识,安排固定岗位调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的所在科室派医护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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