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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孔子像 庄子像 推物及人,例举历代“善鸣者”。 其于人也亦然: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者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其在唐虞,皋陶、禹其善鸣者也,而假以鸣。夔弗能以文辞鸣,又自假于韶以鸣。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凡载于《诗》、《书》六艺,皆鸣之善者也。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声大而远。传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其弗信矣乎?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 历代“善鸣者”。 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臧孙辰、孟轲、荀卿,以道鸣者也;杨朱、墨翟、管夷吾、晏婴、老聃、申不害、韩非、昚到、田骈、邹衍、尸佼、孙武、张仪、苏秦之属,皆以其术鸣。秦之兴,李斯鸣之。汉之时,司马迁、相如、杨雄最其善鸣者也。 对魏晋文风的批判。 其下魏晋氏,鸣者不及于古,然亦未尝绝也。就其善鸣者,其声清以浮,其节数以急,其辞淫以哀,其志驰以肆,其为言也,乱杂而无章。将天丑其德莫之顾邪?何为乎不鸣其善鸣者也? 唐之有天下,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皆以其所能鸣。其存而在下者,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其高出魏晋,不懈而及于古,其他浸淫乎汉氏矣。从吾游者,李翱、张籍其尤也。三子者之鸣信善矣。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邪?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邪?三子者之命,则悬乎天矣。其在上也奚以喜?其在下也奚以悲? 李白 唐代之“善鸣者”。 “鸣”的两种可能:鸣国家之盛与自鸣其不幸。 扣“送孟东野序”之题。 东野之役于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故吾道其命于天者以解之。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人之于文辞,“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 “鸣”的两种可能:“鸣国家之盛”与“自鸣其不幸”。 1. 提纲挈领,一气呵成。 2. 句法变换,起伏顿挫。 艺术特色: 柳宗元(773—819) 字子厚 河东(今山西永济)人。 德宗贞元九年(793)登进士第,任集贤殿正字、监察御史里行等职。顺宗时,他积极参与王叔文、王伾等主持的政治革新,任礼部员外郎。 革新失败后,被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宪宗元和十年(815)正月奉诏回长安,三月复贬为柳州(今广西柳州)刺史。元和十四年卒于任所。 主要思想: 政治思想:以民为本,反对分封。 文学思想:文以明道,辞采兼备。 寓言小品:短小警策,直刺时弊。 传记散文:刻画生动,反映现实。 山水游记:文笔清新,寄言于外。 诗歌作品:清隽明秀,愤世伤时。 创作特点: 驳复仇议 柳宗元 提出议题,表明观点。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礼、刑本合用异,旌、诛莫得而并。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陈子昂议非经背圣,不合于礼。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 * 1、掌握唐代散文发展概况 2、了解唐代古文运动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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