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税收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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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第一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内容 一、税法概述 二、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制度 三、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 四、避免重复征税和防止税收逃避的法律制度 五、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一、税法概述 1、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强制、五厂地区的财政收入的活动或手段。 (2)特征: A.国家主体性       B.公共目的性       C.政权依托性       D.单方强制性       E.无偿征收性       F.标准确定性 2、税法的概念和体系 (1)概念: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居于重要地位。 (2)税法与税收的关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表现在: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必须以税法为其依据和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二者区别: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国家和社会对税收活动的客观需要,决定了与税收相对应的税法的存在;而税法对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和税收目的的有效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反作用。 (3)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关系。包括税收体制关系和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征纳关系又包括税收征纳实体关系和税收征纳程序关系。 税法的体系 我国现有的税种 3、税法的构成要素 实体法要素:(1)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2)征税客体:即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它是各种税种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3)税目与计税依据:是对征税对象在质与量上的具体化。税目就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目。计税依据简称税基,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取得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4)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5)税收特别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如税收减免、税收抵免与税款的加成、加倍征收等。 税收程序法要素: (1)纳税时间:是指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又称纳税期限。 (2)纳税地点:通常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此外,纳税环节、计税方法、处罚程序等也属于程序法要素。 4、税收体制改革 (1)税收体制是划分相关的国家机关在税收方面的权力的各种制制度。主要包括税收的立法体制和税收的征管体制。 (2)我国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成果。将税种统一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设中央与地方税务机构。 二、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制度 (一)商品税法律制度 1、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主要内容参见《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教材第405-407页 (1)税法主体 (2)征税范围 (3)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税收减免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例 南宫案件:河北省南宫市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9.16亿,致使国家流失税款1.37亿元 金华案件: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63.1亿元,国家损失7.5亿元。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危害:(1)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是新税制受到极大冲击;(2)破坏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秩序,是偷税者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合法经营者则处于劣势地位;(3)扰乱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影响安全交易;(4)不利于税务干部的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的培养;(5)容易使他人盲目效仿,造成恶性膨胀。 2、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开征消费税具有重要意义:消费税可以为国家建设筹集资金;可以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可以调节收入,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分配不公的现象;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如烟酒的生产加以限制。 我国的消费税制度主要表现在《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主要内容有: (1)税法主体 (2)征税范围 (3)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税收减免 3、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征税范围广,税负均衡合理,征税手续简便,不仅能为国家积聚资金,而且能够发挥税收对一切营业收入的调节作用。 我国营业税制度表现在《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其主要内容为: (1)纳税主体: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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