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件第三章 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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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三章 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依法成立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特征 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2、经营性 3、企业是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4、依法设立 三、企业的分类 1、依据企业内部结构形式 2、依据企业经营的业务性质 3、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 4、以企业的存在与社会 公共利益关系亲疏 5、依照企业投资资金来源 6、依据企业资金是否有 外国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直接投资 7、依据企业财产 的归属关系 8、依据企业的法律形式 四、我国的企业立法 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1993.12.29通过,94.7.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05.10.27修改,06.1.1实施 1997.2.23通过,8月1日实施《合伙企业法》2006.8.27通过,07.6.1实施 1999年8月29日通过,00.1.1实施《个人独资企业法》 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 对企业的控制程度 独资〉合伙〉公司 5、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 独资企业 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 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 有限责任 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 独资业主转让权利即出售企业 合伙企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转让 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多数同意即可转让 8、企业的存续期限 独资企业以企业主的生命为限 合伙企业期限不以生命为限,除非只剩下一个合伙人 有限公司在章程中订明期限,股份公司不订明则为永久存在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的企业 我国于1999年颁布2000年元旦实施《个人独资企业法》 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特征 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由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 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外国一个自然人在我国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是个人独资企业 2、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 3、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以企业名义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 4、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个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特殊形态 5、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独资企业只交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不存在双重征税 7、企业的人格和业主的人格不可分 二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国家、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境外的自然人均不是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 2、要有自己的名称, 不得出现“有限 ”、“有限责任”、 “公司”等字样,以体现名称与其责任形式的一致性 3、投资人要申报其必要的与其申办企业规模相当的经营资金,这不是注册资本,只是经营的条件,不具有对债权人担保的效力,法律上没最低数额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相对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人员 三、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 独资企业登记时提交的文件 1、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业主的个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独资企业自登记核准并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成立 四、独资企业的性质 企业的法律形式、自然人的特殊类型 原因在于: 第一 ,独资企业主对企业有完全的财产权、决策权、指挥权和监督权,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无法分清,为保障债权人利益,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从法人团体的实质来看,它体现个人与团体在财产关系上的分离。企业主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无法分开,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且处于单一所有权支配下,无法独立承担责任 五、独资企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 (一)、独资企业投资者的资格限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从事商业活动不受法律限制的人。 不可举办独资企业的有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人 主要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自相关事实发生起未满三年 4、个人负债较多,未能及时偿还者。 (二)独资企业主的权利及义务 权利 1、对企业资产及收益的完全所有权 2、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全的决策权、指挥权和管理权 3、对企业产品的销售权和服务的提供权 4、政府资助的申请权 5、收购、并入其他企业和设置分支机构的 权利 6、以企业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7、以自己或企业名义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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