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商法学(专题研究)课件 第六讲.ppt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商法学(专题研究)课件 第六讲.ppt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商法学专题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2年3月 第六讲 商法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 1、概念:根据徐国栋教授的解释,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彻民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是对作为民法主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集中反映,是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 2、民法基本原则的根本规则属性来源有二: 第一,来自它内容的根本性; 第二,来自它效力的贯彻始终性。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第一,非规范性。 第二,不确定性。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4、民法基本原则之功能 第一,立法准则功能 第二,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功能 第三,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二、商法基本原则研究现状 1、部门法基本原则备受学者关注,是部门法的基本问题。司法实现中也得到了重视。 《民法通则》共156条,但2~7条对民法基本原则作出了规定。 民法基本原则长期以来普遍用于指导法律适用,并逐渐成为法官判案的直接依据,法官也依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民法基本原则成为民法研究的热点问题。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2、我国立法上并没有对商法基本原则作出规定。但商法教科书上,对商法基本原则是一个必须探讨的问题。商法学界对其研究也十分重视。 如林敏《商法基本原则研究》,人大学报2000年第4期; 王春婕《论商法的基本原则》,山东法学1997年4期, 任先行、周林彬《比较商法导论》,北大出版社,2000年版, 赵万一《商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张民安《商法总则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范健《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教出版社,2004年版 高在敏《商法的理念和理念的商法》,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三、商法基本原则研究价值 我国学者对商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评价极高 1、有人认为,商法基本原则是商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全部商法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是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的集中反映,并认为这是对商法基本原则的认识所应达到的基本高度(林敏) 2、商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或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帅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这些基本原则既是制定、执行和研究商法的出发点,又是构建商法统一规范体系的基础。(王春婕)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3、商法基本原则来源于商法实践活动,又是指导和规范商事实践行为的准则和指导思想,是商事立法、执法和从事商事活动和进行商法研究最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学习和研究商法的目的和方法各有不同,但都应该了解和掌握商法的规则和原因,因为这些规则和原则具体表现为各种商法制度和规范,从而可以借助商法基本原则预测法律后果。(任先行,周林彬) 4、有人认为,促使商法部门法化的根本动力乃商法基本原则的自然存在及其所起的引导作用,而并非表面上的商法调整对象。(高在敏)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5、(1)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商法理念和商法精神的集中体现,因此,商法基本原则中所蕴含的商法理念和商法精神有利于商法理论研究形成基本制度的系统化方案,同时该系统化的商法理论体系以及商法基本原则本所蕴含的商法理念与精神为指导,将有利于我国未来商法典及其他商事单行立法制定,促使立法者借助对商法基本原则的认识来协调商法中的一系列规则、原则与概念的内在关系。 (2)商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是研究和制定商法的出发点,是构建商法理论体系与规范体系的基础。 (3)商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有利于深入挖掘商法观念和商法意识,从而对经济生活中进一步树立和弘扬商法观念和商法意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四、商法基本原则之功能 1、商法立法准则的功能。 2、商事活动行为准则和商事纠纷裁判准则的功能。 3、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五、商法基本原则之界定 (一)界定标准 1、商法基本原则仅仅作用于商法领域,因此不必将民法基本原则包含在其内。 2、不应将商法基本原则效力的贯彻始终性绝对化。 3、商法基本原则与商法具体规则是有区别的。 4、商法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商法的性质和宗旨,对商事 关系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与司法指导意义,对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基本法律规则 第五讲 商法基本原则 (二)商法基本原则界定 1、四原则说:交易自由原则、交易公平原则、交易效率原则、交易安全原则(施天涛著《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营利性原则、企业维持原则、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和安全原则以及组织法和行为法相结合的四大原则(王保树《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2、四原则说:从商自由、企业维持、交易便捷、交易安全原则(张民安著《商法总则制度研究》,2006年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ormitio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