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高职财经大类财务会计类项目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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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背书,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 (四)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将导致票据无效或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任务四 票据结算方式 (五)票据记载事项 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 (六)票据丧失的补救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一旦丧失,票据的债权人不通过一定的方法就不能阻止债务人向拾获者履行义务,从而造成正当票据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因此,需要进行票据丧失的补救。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任务四 票据结算方式 课堂案例展示 票据丧失怎么办 旺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在 2012 年 5 月 3 日晚上被盗,次日会计人员清点财物时,发现除现金、财务印章之外,还有 2 张空白支票和已开具的 5 张票据(现金支票 1 张、转账支票 2 张、商业汇票 1 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1 张 )被盗。 (1)旺源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被盗后,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 (2)旺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挂失止付后,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3)旺源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解析】 (1)旺源有限责任公司的 2 份空白支票、商业汇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可以进行挂失止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2)旺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向当地法院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票据权利。 (3)可以不经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可以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返 回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 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是一种委付证券,与汇票相同,与本票不同。 支票与汇票和本票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付款人; 第二,见票即付。 (二)支票的种类 普通支票 2. 现金支票 3. 转账支票 任务四 票据结算方式 (三)支票的出票 出票的概念 出票人签发支票并交付的行为即为出票。 2. 支票的格式 (1)绝对应记载事项。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共有六项内容:①表明“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 (2)相对记载事项。该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两项内容:①付款地。②出票地。 3. 出票的其他法定条件 第一,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第二,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4. 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对出票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任务四 票据结算方式 (四)支票的付款 提示期间 我国支票主要在城市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和流通,故在同城范围内,支票的提示期间为 10 天。随着支票使用和流通范围的扩大,在异地使用时,则需延长提示期间,而这一提示期间最终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2. 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3. 付款责任的解除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签发支票的要求 (1)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 (2)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晰。 (3)要由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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