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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柞水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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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概要
1.1.1 项目名称
柞水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项目
1.1.2项目法人
柞水县林业工作站
1.1.3项目法人代表
朱文有
1.1.4项目主管单位
柞水县林业局
1.1.5项目建设技术依托单位
陕西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1.1.6项目性质
新建
1.1.7建设目标
(1)通过6260亩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使柞水县核桃栽培面积达到23.95万亩,优质良种核桃基地达到3.03万亩。
在正常年份,核桃示范园3年可以挂果,5年亩产30公斤,十年进入盛果期,亩产120公斤,平均亩产75公斤。示范园年产核桃469.5吨以上,年产值939万元。项目区群众依托核桃经济林示范园户均年收入增加2792元,人均年增收入601元。
(2)提高基层及农户经济林建设技术水平,使传统粗放分散经营向集约规模化经营型转变,辐射带动区域经济林产业健康发展。
(3)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3.72个百分点,进一步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通过项目建设,可吸收项目区劳动力417人。
1.1.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建设规模6260亩,新建大型宣传牌2块,标志碑6座,购置工器具501件(套)。
1.1.9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11年3月—2012年4月。
1.1.10 项目建设地点
柞水县蔡玉窑、瓦房口、石瓮、小岭、凤凰、柴庄六个乡(镇)。
1.1.11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0.1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2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8.0%,其中劳务费7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4%;市、县两级配套资金130.05万元,占总投资的26.0%;群众投工投劳折现130.05万元,占总投资的26.0%。
1.1.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机构代码9)
1.2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依据
(1)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商发改[2010]817号);
(2)《陕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陕林发[2006]189号);
(3)《陕西省干杂果经济林发展规划》(陕林发[2008]339号);
(4)《商洛市核桃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
(5)《柞水县2010-2015年核桃产业发展规划(柞政字[2010]14号);
(6)《核桃标准综合体》(试行)DB61-2010-01;
(7)《名优特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3.1建设用地规模
新建核桃经济林示范园用地6260亩。
1.3.2技术指标
(1)造林初值密度:33株亩,株行距4×5米;
(2)造林成活率≥85%,保存率95%以上;
(3)苗木质量:Ⅱ级以上嫁接苗,苗高40厘米以上,地径大于1.0厘米;品种纯度95%以上;
(4)定干高度0.6—1.0米;
(5)授粉树配置:主栽品种与授粉树比例为8∶1。
1.3.3经济指标
(1)林木产量:在正常年份,核桃示范园3年挂果,5年亩产30公斤,十年达到盛产期,亩产120公斤。平均亩产75公斤,单价20元公斤,产值1500元亩;
(2)工日单价:50元工日;
(3)用工量:每亩6个工日;
(4)单位面积综合成本:每亩798.88元。其中:苗木费330元亩,整地栽植200元亩,抚育管护费100元亩,物料费50元亩,辅助工程、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118.88元;
(5)设施:宣传牌6000元块,标志碑1800元座;
(6)病虫害防治及工器具:病虫害防治10元亩,生产工器具2元亩;
(7)其他费用:
①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咨询审计费,分别按工程直接费用的1.5%提取;
②科技支撑费、勘察设计费:分别按工程直接费用的2.5%提取;
③基本预备费:按不高于工程直接费用与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5%计算。
1.3.4苗木基地供给指标
项目区苗圃地面积100.0亩,年产嫁接成品苗60万株以上,项目区苗木完全可以满足示范园建设需求。
1.4可行性研究结论
柞水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园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宏观战略决策,符合“以工代赈项目”的资金投向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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